演唱法則 聲樂界重大發現--開聲十三法(續) 超越前輩藝術家不是夢 戲劇演員的音色是多種多樣的,哪種音色都能成為藝術家。前提是:演唱者在聽力、聲音的模仿力、節奏感、 樂感較強的,又能靈活運用演唱法則的人,才能到達高峰。前輩藝術家就是這樣形成的。 奇妙的是,這些頂尖的,不同劇種的藝術家,不約而同的都用同一種演唱法則 : 例如 : 京韻大鼓駱玉笙,評劇的小白玉霜、新鳳霞,黃梅戲王少舫,河南豫劇常香玉,京劇程硯秋、周信芳、 楊寶森、荀慧生、李多奎、張君秋和裘盛戎等等這些藝術家,除了他們各自的音色不同, 在演唱法則的運用上 都能恰到好處的靈活運用,“ 恰 ”字是極其重要的 。它是檢驗演唱者是否到達高水平的唯一標準。
高水平的 演唱者與一般水平的演唱者的差距就在這個“ 恰 ”字上,“ 恰 ”字是大部分演唱者逾越不過的鴻溝。 近幾十年來,想超越前輩藝術家的或想獨創一派的演員不在少數,但是真正成功的至今沒有一個人。在這些 演員當中,確實有幾個條件相當好的,本來應該能成大氣候的,有能力趕超他們(她們)所學流派的藝術家。可 惜的是,他們(她們)沒有能悟出這個法則,沒能力把藝術家的東西嚼碎,“ 觀其行,品其味 ”,找不出為什 末要這樣演唱,這個方法出自何處,全都不知道,怎莫能“ 恍然大悟 ” 呢 ?! 掌握它、運用它, 只是一句 空話。 雄心不小,最終不能實現。 頂尖的藝術家不可多得,哪能像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呢?就是給你戴上“ 藝術家 ”的帽子,也是自欺欺人。
成為藝術家的條件很苛刻,前面所說的幾種素質缺一不可,且不可忽視它,如果您具備上述幾種素質,加上您的 不懈努力,超越您所學流派的藝術家,還成問題嗎 ?? 音也是字,字也是音,不要把兩者分開,人類在沒有文字以前,就能發出各種聲音。文字是人類按聲音的不 同,人為的造就出來的,這就是為什麽世界上的文字各不一樣的原因所在。現有聲,後有的字,在唱腔當中,雖 然都是有字的,但這和生活當中的字不一樣,自要聽命於聲的管轄。因為所有唱腔都是以聲音為主的,因為它是歌唱, 要是以字為主,那是“快板書”。
這就是為什麽字在唱腔當中表現得沒有日常生活當中那麽清楚地原因所在。雖然世 界上各個國家的語言文字各異,但就人類能發出的各種聲音而言,一點差異也沒有,這是全人類共同的。連地球上所 有的動物發出的聲音也都是一樣的,沒有任何兩樣的東西。世界上所有的聲音都是入轍的,這不僅是人類,動物,還 包括雷聲,炮聲等等,無一不進十三轍。驢子的鳴叫是“江陽轍”,烏鴉的鳴叫是“發花轍”,斑鳩鳴叫是“姑蘇轍” 等等,它們的叫聲全入轍。
所以說,中國古音韻十三轍是世界上通用的,別以為它是以字來分轍的,字只是屬於哪種 聲音而已,換句話講,字是聲音的代表符號。 什麽是演唱法則呢?這個法則又遵循什麽呢? 這個法則不是由哪位高明的藝術家發明的,而是中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所造就出來的,有成就的藝術家只是有 意或無意的摸到此法,運用得手而已,並沒有上升到理性。在這個法則里,有它的“重點字”與“重點音”,它與 開聲法則同時用,但毫無關聯。
開聲法則遵循的“形似音”是開聲,而演唱法則遵循的是另一種規律,這種規律既嚴格, 又靈活,它能使唱腔“口語化”,能把詞意表現得“淋漓盡致”,使觀眾傾倒,歌唱演員在開聲法解決以後,能否成為 極有成就的“藝術家”全靠此法,而沒有別的東西。 什麽叫“重點字”與“重點音”呢? 在這個法則里,“重點字”與“重點音”很多,尤其是沒有字的“重點音”更多。多的比比皆是, 只有能恰到 好處的掌握“重點字”與“重點音”的演唱者,無疑都是“好角兒”,就是嗓子條件稍微差一點的演員,由於演唱 法則運用得好,依然響噹噹的排在“好角兒”之列,甚至是藝術家之首,程硯秋,周信芳,楊寶森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果說演唱法則是王冠,那麽“重點字”與“重點音”則是王冠上的明珠! 因為它在唱腔當中起著“大強調”與 “小強調”的作用,在不同的節奏里,輕,重,快,慢,各不一樣,不清楚兩個“重點”的演唱者, 永遠也達不到 “口語化”的演唱水平。這個法則就像大海的波濤一樣有起有伏,是有規律性的,前面這樣運用,後面“必然”那樣 運用,這就和定律一樣,不可更改。 弄清演唱法則及其規律性,你才有能力在前輩藝術家們的唱腔中,搜尋出各種各樣的“重點字”與“重點音”, 來掌握它,運用它。分析哪幾位藝術家運用的最佳,凡事多問幾個為什麽,因為在這裡面很可能會出現幫你成功 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