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釋義
根據演員在拍片過程中的眾多陋習,導演們紛紛提交“黑名單”,
定出了“慎重使用的演員”大名單,其中不乏大牌演員,並內部公布。
制定意義
2011年4月20日,相關人員致電導演協會理事川籍導演毛衛寧,對於演員“黑 名單”一事,毛衛寧稱暫時沒有這個名單:“現在沒有定這個事,我們只是想通過這個機制,讓導演們了解圈內一些演員不太好的習慣,在選角的時候慎重,推動電視劇的發展。”
外傳上榜藝人中,包括享有“戲霸”之名的一線實力派;在新四大名著中出演過主角的青年大牌;演過今年某部賀歲大片的一線女星;塑造過多位清朝帝王的演技派大腕等。
對這樣一份影射名單,導演年會副會長金韜在回復華西都市報記者時表示,目前哪些演員屬於“慎重使用”範圍的標準還沒商討好,所以大名單不會對外公布,連協會內部也不會傳遞。金韜表示,列入“黑名單”的標準正在最後的商議階段,近期就會出台。條款有八個,包括不遵守契約的,沒有職業道德的,嚴重影響導演藝術創作的,並對電視劇行業產生了不好影響的等。
不少觀眾心中的“大牌”可能現身“黑名單”,這份初步提交的“黑名單”中,上榜演員約為10人,其中不乏知名演員。導演協會常務副會長金韜明確表示“名單不會對外公布”,強調此舉是為警示演員,對於列入黑名單的演員,並非永久封殺,僅僅是希望能促進行業的發展。 。
出台原因
據知情人透露,這些藝人之所以上榜,其原因就在於“藝德”有問題:如不守時、不尊重對手、隨意串戲拖累整個劇組跟隨連軸轉加班等。據了解,其中被封殺的某名一線男星曾經在拍攝某部電視劇時候,不僅炒掉導演,還炒掉製作人,最後自己擔任製作人。
據金韜還透露,本月28日,中國編劇工作委員會將掛牌成立,中國演員工作委員會也在籌備,“我們希望建立一個平等對話機制,也歡迎演員投訴導演的不良行為。”
進入標準
評判標準包括8條,高片酬不在其中,而是修改為“拿了高片酬卻不履行契約相應義務的演員”;
1.“拿了高片酬,但不履行契約相應義務的”
2.工作不守時
3.不尊重對手
4.隨意外出串戲影響拍攝
5.無理索要高片酬
6.隨意修改劇本
7.辱罵導演
8.動輒以“罷演”要挾
由於還在走最後的表決、法律程式,8條標準的最終出爐尚待時日。
導演回應
相關人員也分别致電協會內的部分導演,《黎明之前》的導演劉江稱完全不知情,“我覺得只要對電視劇產生好的影響,都應該支持。”
劉江也曾經耳聞圈內某位知名演員,在拍片現場場景已經布置好,全劇組都等他上戲的時候,居然讓助理傳話說自己正在喝咖啡,讓全劇組等。20分鐘後副導演再去請,對方更過分地回覆:“還沒喝完。”不過礙於該演員實在夠大牌,最終劇組不得不妥協只能“乾瞪眼”。
相關人員也致電高希希導演,一聽說記者詢問“黑名單”,高希希顯然是被問煩了:“哎喲,今天我都接到6個記者問這個事了。”不過對於所謂一線演員上榜,高希希低調錶示:“希望大家不要以偏概全,至少在我看來,我合作過的演員都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