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斗採礦法(又稱留礦採礦法)
mill method
將採下的大部分礦石暫留礦房內,工人站在礦石堆上作業,主要用於開採圍岩和礦石都穩固的急傾斜薄及中厚礦體(圖3)。本法結構簡單,采準工作量小,易於掌握。中國廣泛用於開採急傾斜薄和極薄金、鎢礦床。將礦塊劃分礦房和礦柱,在礦柱中掘進天井,從天井下部向上每隔4~5m掘聯絡道與礦房連通,供通風、行人、運料之用(見天井掘進)。在礦房下部開掘放礦漏斗。自漏斗水平開始拉底,形成回採工作面。開採薄礦脈時,常用橫撐支柱或框式支架架設天井、平巷及底部放礦結構,不留底柱和間柱。礦房自下而上用淺眼分層落礦。每次落礦後通過底部放礦漏斗口放出約1/3的崩落礦量,稱部分放礦。其餘暫留礦房內,使礦石堆表面與工作面之間保持高2m左右的工作空間。部分放礦後,平整礦石堆表面,繼續落礦,直至礦房回採完畢,然後將暫留礦石全部放出,稱最終放礦或大量放礦。在回採礦房過程中,暫留的礦石經常移動,因此對圍岩只起部分支撐作用。圍岩容易片落時,將增大礦石貧化。減小礦房尺寸,用錨桿加固頂板或用支架支撐圍岩,可減少片落。採礦作業事故的預防
防止留礦堆中形成空洞的措施有:
1.選擇合理的爆破參數,減少爆破產生大塊或粉礦,儘可能保持上盤圍岩不遭破壞。
2.平整采場時,應仔細進行大塊礦石的二次破碎工作。
3.局部不穩固的礦體可留不規則礦柱,防止大塊片幫。粉礦較多、含有黏土夾層、礦石濕度大時,應預先確定採用較小的漏斗間距,並做到經常且均勻地放礦。放礦時,要注意以下安全要點:
(1)放礦過程中,仔細觀察各漏斗礦石堆表面下降程度是否與放礦量相適應,以便及時發現並防止礦堆中形成空洞。
(2)放礦時,采場內不得有人作業,觀察人員應站在天井兩側的聯絡道中。一旦發現礦堆中有空洞,必須及時處理。處理空洞時禁止人員進入溜礦井或漏斗內處理堵塞。常用的處理方法如下:
a.自空洞的兩側漏斗放礦,破壞空洞周圍礦石的平衡,使懸空的礦石掉落。
b.用較大的炸藥包在空洞的位置上爆破,震落懸空的礦石,該方法適用於處理拱形空洞。
c. 使用土火箭爆破法消除懸拱。
d 用高壓水沖洗因粉礦多而引起結拱形成的空洞。
(三)防止墜井事故
採礦作業過程中,人員經常進出采場,途經天井和溜井,如果天井支架不牢,梯子沒有固定好,梯子間沒有防護欄桿,天井扒釘把手不牢靠,或是溜井口未設標誌、護欄和格篩等,往往容易導致墜井事故。
為了防止此類事故發生,應當做到:
1.根據岩石穩定程度,架設相應牢固的支架。岩石穩固時,可以用橫撐支柱。岩石不穩固時,必須用方框支架。有片幫危險時須留礦柱。 2.天井的梯子、扶手要牢靠,並經常檢查。每隔3~4m搭設一層平台。梯子間與提升間之間應有隔板。天井高度不大,單純用扒釘作把手時,須另設一根牢靠的保險繩以防不測。
3.為防止人員墜人天井、溜井,天井、溜井上部應設有明顯的標誌和照明,井口邊應留有1米寬的人行道和圍欄、鏈條等,作業時取下防墜裝置,不作業時立即恢復,並注意檢查和更換,保持其良好的狀態。
4.不使用的天井和溜井應及時封閉,防止行人不慎墜井。
5.井下作業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定,不得跨越溜井。
6.應裝設明顯的標誌和防墜裝置、光信號、圍欄、鏈條等,
(四)溜礦井、放礦漏斗卡礦的處理
由於溜礦井或放礦漏斗卡礦、堵塞處理不當,造成人身嚴重傷亡的事故在礦山時有發生。預防和處理溜井、卡礦、堵塞,應採取以下措施:
1.溜井的坡道設計和施工要合理,不要拐死彎。
2.溜井使用前,必須將井中的雜物清理乾淨。使用過程中,嚴禁將廢舊木材、鋼管、鋼釺、鋼絲繩等雜物及大塊礦石放進溜井,以免堵塞溜井。
3.禁止放空溜礦井的礦石。
4.主溜井不允許有水流人。雨季應儘量減少溜井儲礦量。溜井有儲水時,應停止放礦,以防發生跑礦事故。
5.禁止人員進入溜井和漏斗內處理堵塞,正確的處理方法是:一是卡礦發生在溜井上部10m以內時,可以打人鋼管,通過鋼管裝藥爆破;二是採用火箭彈處理;三是向卡礦部位打深孔,孔底裝藥爆破。採用特殊方法處理時,須經過礦總工程師批准。
6.當放礦漏斗卡礦時,可用撬棍從漏斗中向上撬,若撬不下來,可用爆破震動,這時,裝藥量要少,爆破前人員要撤離到安全地點,並放好警戒。
7.對暫停放礦的溜井要定期鬆動放礦,一旦發生堵塞,上中段應立即停止放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