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葬俗


備材,在老人50歲以上時,子女為老人上山砍木頭,一般是果松(紅松),請木匠做兩口韃子荷包(棺材)準備著,俗稱“旗材”。城市裡一般都不備材,人死後,直接到棺材鋪購買。
喪儀,早期滿人講究喪禮。當家中死者彌留之際,便更易新衣,俗稱“穿壽衣”。靈床放在南炕前,頭西腳東。斷氣之際,全家老小不許哭喊,靜靜地等候老人安靜離開人世。人死後,白布(紙)蒙臉,用白線綁住雙腳,這叫絆腳絲(入殮時打開),還讓死者兩手攥兩個硬幣,表示死後有錢花。還要把一隻公雞用手捏死,放在死者頭前,叫做“倒頭雞”。這時大家開始哭啼,哭得有聲有韻,哭的內容都是死者生前的優點好處,這叫“哭九場”。滿族長輩人去世,兒女穿白色孝衫。孝衫一般過七天后才脫下,等到百日後再穿孝衫上墳燒紙,然後脫孝。
掛布幡,老人一咽氣,首先在院子西南處堅起一個七米長短的木桿子,木桿頂端懸掛大紅布幡,俗稱“魂幡”。布幡一經懸掛出去,親朋故里紛紛而來。在靈前叩頭之後,男左女右,分列兩旁,直到夜間。直近親友還要輪流在靈前“守夜”。“守夜”的人不能睡覺,天冷時攏火堆取暖。喪家要準備酒和食品,供“守夜”的人飲用。
入殮,擇吉日吉時舉行入棺儀式。棺材放在南窗下,棺內糊紙,然後把篩過的土鋪在底層,土上再鋪一層黃紙,放上七個銅大錢,這叫“墊背錢”。屍體從屋裡抬出時,不準天日照死人,不準從房門抬出死人,因為房門是活人走的,忌諱死人經過。所以入殮處,用遮蓋物支上棚。屍體由窗戶抬出,長子抬頭,其它兒子抱腳,裝入棺材叫入殮。
停靈,停靈要根據家庭經濟情況而定。人死停靈一七、三七、五七、七七不等。生活富裕的家庭,長輩人死可停靈七七四十九天,生活困難的家庭人死後隨時出殯。近些年一般都停靈三天,分大三、小三。小三指晚上死時就算一天,大三指晚上死不算一天,而且入殮和出殯同時進行。停靈時,“孝子”不能離開靈棚,朝夕守靈。
出殯與下葬,滿人出殯必擇單日,說雙日出殯意味死雙人,不吉。那天一早,要派人到祖墳地“打井子”,先由外姓人把鍬土取出放在一邊,準備下葬時使用,然後大家一齊往下挖,挖到二尺八寸深,就不往下挖了。靈柩發引叫“出殯”。出殯伊始,首先要把布幡從木桿上取下來,孝子或孝孫舉起布幡走在靈柩前面,作為引路。起靈後,摔喪盆子,吹喇叭,紅布幡在前頭引路,各種紙紮物(紙人紙馬等)跟在後面,一邊走一邊撒紙錢。到達墓地,先在地上橫放兩根短圓木,將靈樞落在短圓木上。之後,大家開始搶撕那塊布幡,由於人多,以禮都應得上一塊,因此撕得很碎。生前養的獵狗和弓箭,也要在火中焚化,將骨灰埋在靈前腳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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