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後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為了避免城鄉對立和“城市病”的發生,採取種種措施來限制城市化的發展,結果不僅使城市的集聚效益和規模效益得不到很好的發揮,而且還引發了諸如工業鄉土化、農業副業化,離農人口“兩棲化”和城鎮發展無序化等“農村病”現象。這是一種違背工業化和現代化發展規律的城市化模式。如印度、孟加拉、印度尼西亞等一些南亞、東南亞國家就屬於這種狀況。
改革開放前的中國城市化就是這種城市化的突出代表。1980年世界城市化水平為42.2%,已開發國家為70.2%,開發中國家為29.2%,而中國城市化水平僅為19.4%。從城市化與產業結構的關係看,我國城市化明顯滯後於工業化,與第三產業呈低水平上的相適應。1996年我國城市化率與工業化率(指工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之比僅為0.69,遠低於該比值1.4—2.5的合理範圍。這一方面說明了我國城市化的滯後,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國工業化過度地孤軍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