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滕州市林業局作為全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以造林綠化、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為主要管理對象,其主要職能為: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負責擬定全市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工作,組織實施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林業種子苗木的生產、經營、質量監督檢驗及林木良種的審定工作。
4、組織實施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編制森林資源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確權發證和調處林權糾紛工作;依法辦理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和審批;負責林木憑證採伐和木材憑證運輸、經營加工的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林業種質資源、有關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的保護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珍稀樹種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6、嚴格依法行政,查處森林案件;負責全市林政管理、森林公安、森林植物檢疫、木材檢查工作及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
7、指導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與管理。
8、負責全市林業基本建設和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籌集和管理市級林業基金,並監督使用;監管國有林業資產。
9、負責擬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林業系統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農民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科技成果推廣和林業科技開發。組織林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10、組織、指導、協調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跨區域、跨部門重點綠化工程。
11、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
12、依據國家法規和政策,辦理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徵收育林費、檢疫費、植被恢復費等相關林業規費。
1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棗莊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政務承諾
1、對有關涉林服務事項,實行效能監察和“四制”管理,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失職追究制,切實把“一門受理、並聯審批、一次告知,限時辦結”落到實處。
2、嚴格執行政務公開、公示制度,將林業行政執法管理職能許可權、辦事程式、標準和時限、投訴電話等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促進依法行政。涉林審批事項一律進入行政審批中心服務大廳進行登記、受理、查詢、審核,實行一條龍服務。
3、嚴格執行廉政制度,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大力倡導艱苦奮鬥、勤儉節約之風,堅決制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切實做到廉潔勤政、依法辦事,堅決杜絕吃拿卡要報和“三亂”、“四難”現象的發生,促進黨風政風的好轉。
4、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積極推行“上門服務”制度,即:上門宣傳林業法律法規,介紹辦事程式和規定;上門幫助企業和基層搞好技術服務,做到應辦事項不推諉、不拖延,簡化辦事程式,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切實做到文明服務、規範服務,文明執法、公正執法。
5、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規範執收執罰行為,在育林費、檢疫費、植被恢復費等相關林業規費徵收過程中,收費人員要統一著裝,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檔案規定的許可權、程式及標準,依法文明收費,嚴格執行“罰繳分離”、“票款分離”和“收支兩條線”制度,並對收費項目依據、標準實行陽光公開,堅決杜絕坐收坐支和人情執法收費現象。
6、切實加強林政資源管理,集體、個人林木採伐的審批,國有林場林木間伐的審核,一個月內辦結;森林、林木、林地的確權發證和林權變更,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登記,並核發證書;木材運輸證書3個工作日內辦結;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審批,十五日內辦結;征占用林地審核和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勘察、調查、審核完畢,依許可權審批或上報。
7、搞好全市林木病蟲害的預測預報、防治、檢疫和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工作,病蟲害監測率達98%,森林植物檢疫證書當日辦結,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審核,7個工作日內辦結。
8、加大對涉林案件的查處,森林公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森林火災火警,一旦接警,馬上組織撲救;接到涉林案件報警後,要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但最長時間不超過90分鐘;對涉林涉獵案件一經查實,5個工作日內立案,15個工作日內查結;重大複雜案件由局長辦公會確定。
9、加強林木、花卉種苗生產經營的管理,為全市林木、花卉種苗生產經營戶提供優質技術服務,嚴格執行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制度,《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辦理,自接到申請之日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1)擬辦檔案。(2)負責信息、督查工作。(3)負責林業宣傳。(4)負責組織會議。(5)負責後勤事務。(6)負責機要、檔案、保密工作。(7)諮詢、外事、來信來訪工作。(8)安全保衛紀律衛生工作。(9)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政工科
(1)承辦幹部職工管理工作。(2)承辦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工作。(3)負責專業教育、招生、分配、就業工作。(4)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職務評聘工作。(5)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6)婦女工作工作。(7)紀律衛生工作。(8)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9)負責考核、考證和評選樹優工作。(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秘書科
(1)負責擬辦檔案。(2)起草、修改全局性、綜合性檔案及領導講話稿,對局發檔案、材料負責審核。(3)負責信息督查工作。(4)協辦會議。(5)做好林業宣傳工作。(6)了解和掌握全市各級林業工作情況,收集編髮林情信息。(7)協助搞好機要檔案工作。(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林政科
(1)依法辦理征、占林地手續。(2)編制全市林木採伐限額,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3)辦理木材運輸證。(4)解釋涉林法規。(5)負責森林資源消長監測管理。(6)負責林業行政執法,查處較大林業行政案件。(7)指導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和林業政策的落實。(8)負責育林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徵收及管理。(9)負責林政三項管理。(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計財科
(1)負責計畫工作。(2)財務管理和機關會計工作。(3)財務統計工作。(4)審計工作。(5)負責造林項目管理。(6)負責科技項目管理。(7)負責基建項目管理。(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森林公安科
(1)管理林業公安隊伍。(2)組織對林業行政案件調查和處理。(3)組織對林業弄事案件的立案、偵察、提請檢察院批捕或刑事拘留。(4)對擾亂林區治安秩序尚不夠刑事處分的案件、負責50元以下罰款或治安拘留。(5)加強護林防火,認真抓好防火隊全,制度設施三項基礎建設,制定撲火預案,組織撲救森林火災。(6)建立護林責任制,組織封山巡查,護林檢查。(7)加強林業公安隊伍建設,人嚴治警,提高幹警的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8)林業行政、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立案率達到100%,結案達到90%以上,不出現錯案。(9)全年森林火警控制在15次以內,森林火災控制在1次以內。(10)接待民眾來信來訪。(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1)負責造林營林規劃和設計。(2)負責荒山綠化和平原綠化工作。(3)負責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和林業政策體制改革的落實。(4)負責組織協調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督促、檢查和指導全市全民義務植樹和部門造林綠化工作。(5)承辦市綠委辦公室日常工作。(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林業站
(1)負責全市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特種用途林的造林營林技術研究、技術推廣、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工作。(2)承擔經濟林管理,優新經濟林良種引進、示範、推廣。(3)指導全市基層林業站建設。(4)開展大中型林業工程規劃設計。(5)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監測。(7)開展年度和各類大中型林業工程造林檢查驗收。
(九)種苗站、花卉生產指導站
(1)承辦全市林業採種、育苗工作。(2)負責全市林木良種基地建設和良種引進選育工作。(3)承辦《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4)承辦國有苗圃工作。(5)承辦花卉、花協工作。(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森保站
(1)指導建立林木病蟲害測報網路,及時發布林木病蟲害中、短期趨勢預報。(2)掌握主要林木病蟲害發生情況,提出防治方案,指導防治工作。(3)保護、發展和合理開發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嚴肅查處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4)依法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5)全面完成棗莊市下達的森林病蟲害防治目標。(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竹檢站
(1)負責接收竹木經營加工業戶或單位向林業局的申請登記。(2)接到登記申請後,竹木檢查站進行審批,兩個工作日後發放登記表。(3)依法發證,並收取許可證工本費。(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檢疫站
(1)開展產地檢疫。(2)開展調運檢疫。(3)依法辦理檢疫證書。(4)負責檢疫對象的蟲情害測報、及時發布預報。(5)掌握森林植物檢疫對象的發生情況、及時提出封鎖、撲滅措施。(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三)木材檢查站
(1)對木材、竹材準運證件,森林植物檢疫證件,陸生野生動植物準運證件進行依法檢查。(2)依法對無證運輸木材、竹材、野生動植物、苗木、種子、花卉、果品、中藥材等森林植物和林產品的案件移交市林業局處理。(3)協助搞好《森林法》等涉林法律法規貫徹落實。(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木石林場
(十五)西崗苗圃
(十六)實驗苗圃
職能事項
(一)林木採伐證許可證的審批
(二)非國家調撥的木材運輸證的審批
(三)占用徵用林地和臨時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
(四)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審批
(五)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核
(六)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審核
(七)野生動物運輸證的審核
(八)特許獵捕證的審核
(九)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審批
(十)林木、林地權屬管理登記的核准
(十一)森林植物檢疫證的審批
林業概況
滕州市土地面積1485平方公里,山區、丘陵、平原和濕地兼有。其中林業用地面積34.5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15%左右。滕州屬暖溫帶氣候,植物資源非常豐富,共有鄉土樹種30餘種,引進樹種20餘種,經濟樹種30餘種,庭院觀賞樹種及花卉30餘種,野生藥用植物約有150餘種之多。2006年,全市共完成成片造林面積2.3萬畝,義務植樹209.8萬株,四旁植樹280萬株;完成各類育苗面積5217畝,產苗1043萬株;新建完善農田林網12.2萬畝;以京福高速路為重點的綠色林帶補植完善182公里;新發展綠化率達到35%的村莊175個;全年共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案件63起,挽回直接經濟損失67.9萬元,徵收林業規費142.8萬元。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25.6%,林業經濟總產值8.7億元。
滕州市林業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林業工作全局,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精神,全面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加速推進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著力構建林業生態和產業體系,實施工程帶動,深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大力提高林業的發展質量和效益,不斷開發林業的多種功能,推動我市林業又快又好發展。一是廣泛宣傳,全面發動,形成“黨政重視、民眾參與、全社會辦林業”的強大合力,營造了全社會造林、護林、愛林的良好輿論氛圍。二是重點抓好山區綠化、平原綠化、濱湖濕地保護、種苗花卉基地、森林資源保護、城鎮村莊綠化等六大林業工程建設,全面推進林業健康快速持續發展。三是實行林業分類經營,建立並啟動了生態公益林補償制度,全面推進林權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林業生產效益。四是建立並落實了領導幹部任期造林綠化和森林保護目標責任制,探索並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資金投入機制,為推動林業發展注入了強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