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灣區財政局

11、指導區級財稅、財會社會學術團體的工作;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農財科、區會計核算中心,協管預算工作。 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會計管理科(區政府採購辦公室)、財政監督科(企業財務管理科、績效評價科)、區審批中心財政視窗、機關財務工作,協管經濟建設工作。

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溫州市龍灣區財政局
地址:溫州市龍灣區狀元文化路26號
郵編:325011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財政預算、稅收、國有資產、財務、會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財政計畫。
3、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決算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預算外資金和區級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收費。
4、根據區級預算安排,制訂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5、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支出;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組織實施區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區本級政府採購;指導和監督鎮(街道)財政財務收支,指導和監管區級各部門財務活動,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6、負責全區企業財政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資產、財務的管理和監督;管理和指導全區國有資產營運工作;組織實施清產核資、產權管理等基礎工作;負責財政性公共資源的統計;負責國有資產營運機構財務總監和國有重點企業監事的委派和管理;指導和監管全區國有資產產權交易。
7、管理全區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工程預決算審價資格;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概、預、決算的評審。
8、負責全區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和區有關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制訂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及有償資金的回收工作。
9、管理和指導全區的會計、資產評估和社會審計等工作;依法對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和註冊會計師協會、資產評估協會等行業自律管理組織進行監督、指導; 配合市職改主管部門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做好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加強全區財會人員的隊伍建設。
10、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強化財政監督,建立預算收入保障機制、預算支出有效監控機制和財政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11、指導區級財稅、財會社會學術團體的工作;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和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12、承辦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張良飛 職務:局長。
分工: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直接分管預算科(稅政科、行政事業科)、國庫科(綜合科)、經濟建設科、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陳光偉 職務:副局長。
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農財科、區會計核算中心,協管預算工作。
王曉春 職務:總會計師。
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會計管理科(區政府採購辦公室)、財政監督科(企業財務管理科、績效評價科)、區審批中心財政視窗、機關財務工作,協管經濟建設工作。
林碧清 職務:紀檢組長
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紀檢監察(監察室)、機關黨建黨務(工會、共青團、婦聯)、人事教育、區財政信息中心。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的綜合性工作,組織財政政策調研,分析、預測全區財政經濟形勢;負責宣傳、信息、秘書、督查、收發、檔案、信訪、保密、保衛、後勤、機關財務、人事、勞動工資、紀檢監察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會同有關科室負責財政政策制度的公告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財政法制工作,辦理財政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應訴;負責對區級財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備案;負責全區財政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工作。

預算科(稅政科、行政事業科)

職責:研究全區財政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研究、制定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與鎮(街道)財政分配政策,辦理鎮財政的資金調度;編制全區和區本級財政年度預算草案,提出財力綜合平衡方案;編制全區和區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制訂區級部門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布置、匯總、審定區級部門預算;管理預算指標;辦理預算調整事宜;匯總審查鎮財政預算,指導鎮財政預算管理工作;管理本級預備費、專項資金。貫徹實施國家稅收政策;根據國家稅法或授權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地方稅收政策,轉報減免稅申請;參與分析、研究全區稅收統計、稅源調查資料,提出政策調整的建議;參與檢查、監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參與財政支出的績效評價工作。
負責人大、政協、區級黨派團體、政法、教育、科技、文化、計畫生育、體育、廣播電視、衛生、民政、勞動、計委(物價)、經貿委、環保、建設等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審核、批覆部門和單位預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經費和專項資金管理;研究提出分管部門和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的建議;制訂歸口行業或系統的細化經費開支標準;初審分管部門預算,提出預算編制的建議,管理分管部門預算指標。參與歸口管理單位的小汽車編制管理和審核、審批工作;參與歸口單位的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歸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實施。

國庫科(綜合科)

職責:負責財政資金的核算管理工作,具體辦理預算資金的收支核算和財政專項資金、財政專戶資金、政府性基金的統一核算;負責財政資金的測算和調度工作;負責財政決算的編制工作,組織匯總編制全區財政收支總決算,編制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決算和部門預決算;負責編制財政收支旬、月報表,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部門決算的布置、彙編和分析工作;牽頭建立財政預算執行資料庫,負責基礎數據的收集、整理和維護;負責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聯繫農業銀行代理國庫並協調有關工作。
管理全區預算外資金;負責區級預算外資金財政收入過渡戶和區行政事業單位銀行開戶管理;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參與定期驗審和治理整頓亂收費工作;負責有關票據(含罰沒票據)管理;負責綜合性的財政統計;管理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及其財務;管理區本級財政的銀行帳戶。

農財科

職責:負責農業、水利、漁洋與漁業、區農辦、移民辦等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的財務和資產管理;研究提出分管部門和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的建議;初步審查分管單位預算,提出預算編制建議,管理分管部門預算指標;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事業經費及專項資金管理;負責財政扶貧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產財務管理;負責國有農業企事業單位的資產、財務的管理的監督;參與全區有關財政性公共資源的資料匯總審定;負責區級歸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實施。
負責全區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稽查工作;負責全區耕地占用稅徵收統計和年度決算工作;負責全區耕地占用稅票證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農村“費改稅”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經濟建設科

職責:負責區級各基本建設指揮部預算內外資金的財務管理;研究提出分管部門和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議;管理財政基本建設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政策性基建貸款貼息;參與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安排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研究;負責財政性基建工程概、預、決算評審;參與政府性投資項目的招投標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政府性投資工程造價;負責區級歸口單位的國有資產有關基礎管理、收益的收繳和非經營性轉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審批;參與全區有關財政性公共資源的資料匯總審定;負責自籌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審批;負責區級歸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實施。

會計管理科(採購辦)

職責:管理和指導全區的會計工作,研究制訂全區會計管理政策,組織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的貫徹實施;負責會計核算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電算化、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等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監督和指導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他會計中介服務機構;指導全區會計委派工作。負責擬定和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擬訂全區集體採購目錄和有關限額標準;參與政府採購預算編制,審核確認政府採購預算(計畫)執行;依法審批政府採購方式和自行採購項目;負責政府採購契約等檔案的備案管理;依法指定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媒體,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管理和統計;負責處理政府採購的有關投訴事宜;負責全區控購工作的管理和檢查;負責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小汽車編制及控購管理;負責全區國有企業(含控股)購置小汽車的審核、審查;配合區紀檢委監督檢查編制管理的執行情況。

財政監督科

(企業財務管理科、績效評價科)
職責:制訂財政監督的制度;監督財稅、會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建議;查處違反財稅、會計、國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財經紀律的案件;監督局內各科室在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過程中執行財政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與制度的情況;監督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管理工作。
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擬訂財政資金支出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牽頭組織區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指導社會中介機構的績效評價工作;負責蒐集全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信息資源,建立績效評價工作資料庫;逐步建立績效評價專家人才庫;探索運用評價結果,結合部門預算等,提出合理化建議。
研究制訂財政周轉金清理整頓的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貫徹落實情況;負責財政周轉金的日常核算和統一管理。
負責全區國有企業資產巨觀管理、協調和監督,研究制訂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制度;負責國有資產運營機構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審核,辦理有關授權事項,並實施監管;制定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負責區級營運機構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負責區級國有資產營運機構財務總監、國有重點企業監事的委派和管理;參與編制國有資本金預算。
負責資產財務等財政性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匯總審核全區有關財政性公共資源的資料,研究擬訂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城鎮集體企業清產核資的政策制度;組織實施全區清產核資工作。
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
負責國有工業、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城市公用等企業的資產財務管理和監督;管理歸口財政貼息資金等有關專項資金。

監察室

職責: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財政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直屬單位

龍灣區會計核算中心
浙江溫州工業園區財政局
龍灣區城市投資建設中心
龍灣區財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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