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灣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2、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10、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 12、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民族宗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溫州市龍灣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地址:狀元鎮龍飛路4號
郵編:325011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具體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
2、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3、組織民族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學習、參觀、考察事宜。承辦對少數民族的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宜。
4、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幹部。組織培訓全區民族、宗教工作幹部。
5、協助上級有關部門調查了解我區散雜居少數民族有關人權、婦女、兒童狀況。
6、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7、引導、促進宗教在政策和法律、法規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8、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推動宗教界認識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加強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機關協助或協調的各項事務。
9、承辦宗教活動場所登記、發證、年度檢查工作。
10、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活動。支持開展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友好活動並辦理有關事宜。辦理居住境外的少數民族同胞有關回國探親、旅遊、定居等事宜。
11、協助各鎮、街道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指導各鎮、街道民族、宗教工作業務工作。
12、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民族宗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陶彩霞 職務: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區民宗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聯繫辦公室。
楊國平 職務:副局長。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財務、人事、佛教、道教、少數民族和宗教執法隊的有關行政執法工作,聯繫宗教執法隊。
職務:辦公室主任。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工程招投標、物資採購、天主教、基督教、辦公室工作,負責局黨支部組織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檢查督促重要事項的落實;負責文秘、檔案、財務、會務、信訪、信息、宣傳、調研、接待、老幹部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組織、人事工作。
依法管理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業務工作和場所;對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聯繫天主教、基督教上層人士,幫助和指導區天主教愛國會、區基督教“兩會”搞好自身建設,指導會堅持獨自立主,自辦教會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檢查督促國家有關政策的落實。
宗教執法隊
職責:執行我區的宗教執法工作;掌握分析我區少數民族基本情況,牽頭國家對少數民族有關優惠政策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少數民族家庭的脫貧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培養和教育工作,參與考察和推薦工作;聯繫少數民族上層人士;檢查督促國家有關民族政策的落實搞好有關民族法規、政策的宣傳;辦理民族成份識別和更改工作。
依法管理佛教、道教方面的業務工作和場所;對佛、道教方面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聯繫佛教、道教上層人士,幫助和指導區道教協會、區佛教協會搞好自身建設,檢查督促國家有關政策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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