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灣區審計局

(三)區級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八)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事項。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進行審計的事項。

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溫州市龍灣區審計局
地址:龍灣區行政管理中心大樓5樓
郵編:325024

工作職責

溫州市龍灣區審計局是區政府綜合經濟監督的行政職能部門,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內的審計工作,依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依法開展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執法過程中有要求報送資料權、檢查權、調查權、處理處罰權、建議和移送權、通報和公布審計結果權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主要對下列事項實施審計監督:
(一)區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二)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三)區級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四)區屬國有、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五)區本級國家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竣工決算。
(六)區人民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人民政府委託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七)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八)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事項。
(九)區委管理的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十)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辦理區政府、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監督檢查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進行審計的事項。

領導信息

潘源源 職務:局長
章崇巧 職務:副局長
范定紹 職務:副局長
袁建軍 職務:總審計師
張愛武 職務:紀檢組長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協調各業務科室的審計事項;承擔宣傳、信息、信訪、文秘、保密、檔案、財務、統計、後勤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目標管理考核和審計紀律等工作;審核、覆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負責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負責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業務,聯繫內審協會;聯繫特約審計員工作;負責收集有關法律、法規、圖書資料的管理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科

主要職責:負責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並對區級財政、地稅部門進行審計;負責審計下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起草財政審計有關報告;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審計事項;負責區屬的地方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行政事業審計科

主要職責:負責審計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區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的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對區政府經濟貿易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對區國有企業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基建審計科

主要職責:負責對區重點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經濟責任審計科

主要職責:負責區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下屬單位

溫州市龍灣審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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