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灣區區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溫州市龍灣區區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位於龍灣區行政管理中心大樓西裙樓三樓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財經制度;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區級機關事務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區級機關後勤管理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對區級機關後勤服務進行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推動全區機關後勤服務的改革和發展。

2、負責區級機關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負責區級機關房地產的綜合管理;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分配、調整和維修;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工作人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區級機關行政單位汽車的配備、更新計畫的事前審核和調劑使用的管理工作。

3、負責區本級機關行政事業經費的預算管理;制定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4、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制度執行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其後勤業務工作。

5、負責區級機關單位物資設備採購工作;組織實施區委、區政府的辦公設備、物資購置、房屋修繕、文印中心、會議接待、汽車燃料與維修等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6、負責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綠化美化、水電、通訊等有關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7、負責區委、區政府領導以及區委、區政府指定的有關領導同志的生活服務。

8、負責區委、區政府的來賓接待工作,並制定接待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全區重大活動和大型會議的後勤保障工作;指導全區接待工作,建立接待網路。

9、承辦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趙春齋 職務:局長。

分工:主持區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和區委、區政府接待處(區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接待科)工作。

陳紀興 職務:副局長。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局工程維護科、區委、區政府車隊和局財務、工程招投標工作。聯繫區直後勤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陳強煒 職務:副局長。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房產管理科、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和局人事、物資採購工作。聯繫瑤溪山莊有限公司。

林炳平 職務:紀檢組長。

分工: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局保衛科、區機關收發文印中心工作和組織、宣傳以及工、青、婦工作。負責局紀檢(監察)、黨支部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承辦局領導指示,負責處理局日常行政事務,協調各科室和局下屬單位工作;負責制定機關事務發展規劃,及行政事務工作計畫與總結,制訂實施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措施;負責局機關的文秘、信息、檔案、人事、勞動工資和有關工作的台帳整理等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局機關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經費預算編報、結算工作及資金年度領撥計畫的編報和管理;承辦區領導、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並按時完成。

房產管理科

職責:負責制定、落實房產管理制度;負責局管理範圍內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組織對區級機關國有資產現狀和變動情況的調查研究及登記管理工作;

負責區級機關房產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的綜合管理,推動機關國有資產的最佳化配置和閒置國有資產的處理;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的分配、調整和維修等綜合管理;負責局管理範圍內房產的建設、維修項目的預、決算和審核,統籌安排建設維修經費;負責局管理範圍內的房產建設維修項目的招標和竣工結算工作;負責區行政管理中心水電費的核實、收取工作。

保衛科

職責:制定區行政管理中心安全保衛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區行政管理中心治安保衛、車輛管理、秩序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維護區級機關的正常辦公秩序,確保領導和幹部職工的人身安全;對有輕微違法行為者進行教育,並負責機關內各類人員的治安管理;組織對各機關單位保衛幹部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指導區級機關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有效排除各項安全隱患;制定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具體安全措施,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件;辦理區委、區政府及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保衛事項,特別是為重要接待提供安全保障;參與公安機關統一組織的治安聯防活動。

接待科

職責:負責做好來我區指導工作的上級領導,區領導邀請的客人,來我區參觀、考察的國內外來賓等接待、介紹、參觀等服務工作;積極做好我區建設現代化濱海新城區的宣傳工作,廣交朋友、爭取支持,為我區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如實統計接待費使用情況,做到日清月潔,逐月累總上報;及時掌握接待信息和情況,做好信息匯總和信息反饋工作,當好領導的參謀。對重大活動事後要總結,積累工作經驗;對重大會議、重大活動和重要接待工作要認真做好籌劃、組織和實施工作。

工程維護科

職責:負責區行政管理中心、區機關綜合辦公樓的設備類管理及維護工作,確保正常運轉;負責供水、供電、暖通、強弱電、通訊等設備系統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會議室音響、燈光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設施設備的政府採購工作,積極引進新技術和新設備;負責設備設施的清查登記管理和技術資料、檔案歸檔管理;負責區機關車輛清洗維修、檢測中心的籌建及管理工作,積極探索經營管理方法和制度。

直屬單位

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職責:負責區行政管理中心後勤事務工作協調、管理,制定、落實後勤發展規劃;負責有關後勤服務項目的政府採購,簽訂後勤服務項目契約,對履行情況進行日常全過程監管;負責區機關食堂餐飲服務工作,履行管理監督職能,保證餐飲服務質量;負責區行政管理中心的環境衛生、綠化美化等有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區級重要會議及區行政管理中心內會議服務的保障和管理工作;負責後勤物資的採購、保管和供應;負責區四套班子領導的後勤服務工作。

區委、區政府車隊

職責:負責區委、區政府車輛的購置、報廢更新及維修與區級機關行政單位汽車的配置、更新的前期審核管理工作;確保區領導日常公務用車和接待工作用車;負責區行政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上下班班車接送服務;負責區委、區政府重要活動的車輛調度;負責區委、區政府車輛的維修保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交通違規情況的相關處理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車輛過路費、養路費、保險費及其它相關手續的辦理

區機關收發文印中心

職責:負責區行政管理中心有關單位檔案、材料的文印工作;負責區行政管理中心有關單位檔案、信件的收發;負責各項文印業務的登記工作,按月統計,月底與有關單位進行結算;負責文印設備及耗材的採購和維修。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