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天愛公益協會

溫州市天愛公益協會

溫州天愛公益協會是由溫州地區多個慈善機構與個人聯合協作的一個平台,於2014年4月經溫州市民政局審批成立的,其發起單位是:浙江華福慈善基金會、浙江一開慈善基金會、浙江和平慈善基金會、浙江溫州市平安慈善基金會、浙江溫州市基督教柳市堂慈善基金會、溫州愛加倍社區服務中心、天音心理諮詢網、荒漠甘泉戒毒中心等機構。我們將協同開展慈善公益工作,為打造溫州民間慈善之都而努力奮鬥。

協會文化

宗旨:打造公益平台,促進愛心社會

構建一個慈善公益的平台,讓各個機構與義工團體共同協作、一起建設充滿愛的和諧社會。讓天愛成為社會發展的正能量。

理念:美麗心 天愛行

1、 讓天愛帶出美麗的心,讓社會充滿溫暖的愛。人人獻出美麗心,天天實踐天愛行,讓社會充滿愛。

2、 讓天愛的平台充滿整個社會,我們期盼著讓天愛走向每個人,走向每個角落,讓愛走動!(天無邊·愛無界)

3、 傳播“施比受更加有福”的理念,讓慈善公益不被私慾所利用,真正地讓愛心成為人人的需要與享受。

目標:

1、 傳遞公益理念、建設和諧人際、促進社會和諧。

2、 協助各種機構更好、更成熟、更有效地開展慈善公益活動。

3、 招募更多的義工參加慈善公益、打造符合現代公益理念的義工團隊。

4、 推動各類義工隊、慈善機構的建立和完善。

行動:

圓夢行動(讓愛心成為夢想的動力,一起來夢想,一起來圓夢!)——圓光明夢、成長夢、大學夢、創業夢、夕陽夢等。

組織目標

1、 傳遞公益理念、建設和諧人際、促進社會和諧。

2、 協助各種機構更好、更成熟、更有效地開展慈善公益活動。

3、 招募更多的義工參加慈善公益、打造符合現代公益理念的義工團隊。

4、 推動各類義工隊、慈善機構的建立和完善。

業務範圍

我們的業務範圍主要有:助學助夢、社會公益、救死扶傷、照顧孤兒與孤老、災難救助等。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協調、組織、開展

1、 幫助吸毒者進行戒治輔導,心理及生活輔導。

2、 通過各方面的力量推動眼角膜捐獻事業,並幫助貧困患者恢復光明;

3、 照顧孤兒,解決流浪兒童與孤兒的生活、心理與就學問題;

4、 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傳遞愛的正能量,促進社會和諧;

5、 進行愛心人士與公益慈善機構對接活動,促進愛心力量的聯合,讓愛心成為溫州的城市名片;

組織結構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決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本團體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有志於愛心公益事業。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其他經會員代表大會決定的。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其他經會員代表大會決定的;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大事記

2014年2月28日 溫州市天愛公益協會啟動大會

2014年3月28日 溫州市天愛公益協會籌備組接到溫民社核【2014】19號社會團體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名稱預核准通過。

2014年4月15日 溫州市天愛公益協會籌備成立大會召開。

2014年4月19日 正式遞交給溫州市民政局《 關於申請 登記溫州市天愛公益協會的報告》和其它相關材料。

2014年4月28日 申請登記通過,溫州市天愛公益協會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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