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台胞台屬聯誼會

代表名額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確定。 代表大會閉幕期間,本會日常工作由常務理事會主持。 該事項由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

溫州市台胞台屬聯誼會(以下簡稱市台聯會)是由居住在溫州市境內的台灣省籍同胞、回鄉定居台胞、去台人員的親屬、從事對台工作者和相關人員自願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其宗旨是,發揚愛國主義精神,團結全市台胞台屬,努力促進溫台經貿往來和“雙向”交流,為振興中華,繁榮溫州,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服務。市台聯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現行的政策、法令為準則,以國家對台工作方針為指導,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市台聯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推遲召開。代表名額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確定。代表經協商推舉產生。會員代表大會的任務是:審議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台聯會章程;選舉產生理事會;討論和決定其他重要事項。代表大會閉幕期間,本會日常工作由常務理事會主持。
理事會由理事若干人組成,任期五年。理事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由會長或副會長召集。其任務是聽取和討論常務理事會工作報告,討論、審定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並組成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或副會長召集,一般每季或半年召開一次。其任務是聽取秘書處的工作報告,決定有關重大事宜。常務理事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由秘書長領導,處理本會日常事務。常務理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設定若干工作機構。
市台聯會可根據工作需要增補理事、常務理事、聘請名譽會長、顧問、副秘書長等。該事項由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理事會實行民主協商制度。對重大問題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議。
市台聯會對全市各縣(市、區)台聯會和本市各大系統、大專院校、大型企事業單位的台聯會工作,負有指導、協調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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