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溫嶺市慈善總會成立於2003年12月26日,設立16個鎮(街道)分會。在堅持不懈的調研和實踐過程中,總會積極聯繫各鄉鎮分會,在體制、方式、方法等方面,已摸索出具有操作性的、有良好效果的運作模式。
本會宗旨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籌募慈善資金,開展社會救助,扶助弱勢群體,促進公共福利事業的發展,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業務範圍
(一)籌募善款。籌募和管理符合本會宗旨的創始基金、專項基金以及各類慈善基金(資金);接收個人、法人及其它組織的捐贈;接收國際及港澳台地區民間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接受市民政部門和各級慈善總會委託的其他捐贈;開展合法的社會募捐活動。
(二)扶貧濟困。組織各種社會救助活動,扶助弱勢群體,包括助老、助孤、助殘、助醫、助學和扶貧項目等。
(三)緊急救助。承擔賑災援助工作,接收、分配國內外通過本會捐贈的資產,協助政府開展賑災救濟工作。
(四)社會福利。組織和支持熱心社會慈善事業的單位和個人資助和興辦安老、助孤、幫殘、濟困的各種社會福利機構以及慈善公共福利項目,承辦政府委託的社會福利事業。
(五)對外合作與交流。開展同省內外及國際、港澳台地區慈善機構的交流與合作,為我市興辦慈善事業的人士、企業及各種機構提供幫助和服務,參與省內外的慈善援助活動。
(六)其他工作。加強與各公益機構的聯繫與協作,促進我市慈善事業的發展。組織志願者隊伍,承擔本會慈善項目的實施和開展各種形式的公益活動。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為政府指定有關方針、政策,提供諮詢性意見。組織編撰有關慈善事業的書刊、資料,研究和介紹國內外慈善事業的理論、方針和經驗。
組織機構
溫嶺市慈善總會按照章程規定程式,發展會員840人,義工分會總人數460人,決策機構理事會理事74人,總會辦事機構9人。從事慈善工作的人員已經達到58人,其中專職人員14人。本會先後被評為省慈善工作先進集體、台州市抗震救災先進社團等,包括慈善之星和先進集體受表彰人員共40人次。抗震救災先進榮譽,省級單位14個,個人37人;台州市級單位32個,個人57人。
為了提高慈善工作的透明度、增加公信力,規範救助程式。經過本會理事會通過,總體實踐,分別制定了“鎮(街道)慈善分會建設暫行規定”、“義工分會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機構的性質、地位、作用、職能和任務,以及規範化和制度化的建設;建立“資金管理辦法”、“專項基金管理辦法” 強化了財務收支管理、冠名定向專項管理、項目運作和財務審計監督;實行“救助管理辦法”“救助標準”以及助學、助醫、助孤暫行辦法,提出救助原則,擴大救助範圍和對象,調整救助標準和簡化了辦理程式。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事項制度的建立,確保了慈善工作有序、規範、透明運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關心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溫嶺市慈善總會在扶貧幫困、推動和諧社會建設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積極傳播慈善文化,不斷創新募捐方式,切實管好用好善款,以良好形象取信公眾取信社會。已成為溫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補充和有機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