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評價工作十分複雜。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將教學評價分為:
1、準備性評價、形成性評價、總結性評價
2、常模參照評價與標準化評價
3、標準化學業測驗和教師自編測驗
4、量化的教學評價與質化的教學評價
總結性評價(summative evaluation) 是指在教學結束後為全面了解教學目標的實現情況所進行的評價。總結性評價常用期末考試的方式進行。通過總結性評價,教師可以檢驗本學期教學目標的實現程度,從而判斷教學效果的好壞,是否需要對教學做進一步的改進,以及為制定新的教學目標提供參考。通過總結性評價,可以對學生一個學期的學業成就做一個綜合的評定,並將評定的結果反饋給學生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