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81年11月至1982年12月,在修文縣委黨校乾訓班學習;1983年1月至1984年3月,修文縣原城關區場壩鄉團委書記;
1984年4月1988年8月,歷任修文縣原陽早鄉副鄉長兼武裝部長、修文縣原原烏栗鄉副鄉長、修文縣原谷堡鄉副鄉長(其間: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省電大黨政管理專業大專班學習);
1988年9月至1994年11月,修文縣人民法院工作(其間:1991.09—1994.07在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大專班學習);
1994年12月1997年7月,修文縣政府辦秘書(其間:1995-1996掛職任修文縣棕剛玉廠副廠長、1996-1997掛職任某民營企業廠長);
1997年8月1999年4月,修文縣原體改辦主任;
1999年5月2001年9月,修文縣谷堡鄉鄉長;
2001年10月2003年2月,修文縣谷堡鄉黨委書記;
2003年3月至2004年12月,修文縣政協副主席;
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修文縣政協副主席,兼龍場鎮黨委書記;
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修文縣政協副主席;
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修文縣政協副主席,兼縣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年12月至今,修文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工作分工
協助縣長分管安全生產、質量技術監督、工商、消防、礦產品稅費徵收、城鎮規劃、城建、城管、房管等方面工作。具體分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發改經貿局(煤礦部分)、國土資源局(煤礦和非煤礦山部分)、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商局、消防大隊、礦產品稅費徵收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