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一、 總體工作職責範圍(一) 貫徹執行國家工業經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促進全縣工業經濟發展的政策:受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 檢測、分析許可權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編制全縣工業經濟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空目標、政策和措施;分析研究經濟形勢,針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想縣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對策和建議。
(三) 組織擬訂實施本縣產業政策,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業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 負責企業改革工作,研究指導企業改革,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問題,指導企業管理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企業上市等工作。
(五) 組織指導、管理和協調現有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工作。
(六) 擬訂工業行業規則,實施和協調現有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工作。
(七) 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負責橫向經濟聯合。
(八) 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
經濟局內設工業科、項目科、局辦公室三個科室,科室負責人經報請組織部門批准,按 股級對待。建議安監局單列辦公,集體工業聯社仍掛靠在經濟局。(一) 工業科主要工作職責
1、 負責擬訂促進各類經濟成份中小企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根據產業政策擬訂中長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研究擬訂並推動實施企業技術進步、技術改造的政策措施;組織研究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的行業,參與擬訂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加強對各種經濟的政策引導,協調服務。
2、 擬編工業經濟長遠規劃和近期計畫,起草工業企業的有關報告、檔案。
3、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分析研究經濟形式,準確掌握各企業經濟運行及生產進度情況,針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提出對策和建議。
4、 管理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企業技術改造計畫、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引導企業技術改造資金的投向,推進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指導和推動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的發展關係。
5、 根據市、縣政府統一部署,年初下達工業企業和鄉鎮企業年度計畫。
6、 協調解決企業在改革、企業組織結構調整中存在的問題,研究擬訂企業改革的有關政策和企業改革的方案。搞好全縣工業企業年度考評工作。
7、 向市經委及有關上級部門和領導及時報送工業企業統計報表
(二) 項目科主要職責
1、 負責推薦評審企業技術專利、科技進步獎和優秀產品及品牌產品: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有組織的擬定和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建好項目庫,凡是符合產業政策,適合我縣發展的項目都要進入項目庫;組織、指導、管理和協調現有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工作。對成熟的項目及時上報,並負責實施;向省、市經貿委申報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及新建項目的前期費用和貸款貼息。
2、 審批500萬元以下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備案及立項工作;上報5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
3、 填報技改項目進度報表和技改項目經濟效益季報表
4、 負責網路經濟信息的收集、摘錄、整理、研究中央、省、市新 出台政策的發展重點、方向等、及時想領導提供,作為決策依據。負責對各種經濟政策信息的廣采博集,篩選整理,建立信息庫,提供經濟發展的信息平台。
5、 及時向企業傳誦政策及各種信息。建立全縣各企業檔案資料庫,調研項目、編寫項目建議書。協助企業解決在生產經營中出現的矛盾問題。
6、 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 辦公室主要職責
1、 負責單位日常文書處理承擔有關檔案、文稿的起草、修改、核校、印發等工作。
2、 負責中央和省、市、縣委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縣委、縣政府指示、領導批示的傳達和催辦落實。
3、 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全縣工業和招商引資情況,蒐集反饋信息,為領導指導工作和決策提供建議和依據。
4、 負責抓好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中央、省、市、縣委、縣政府重要決策。重大部署的組織學習、貫徹落實和督查工作。
5、 負責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接待工作;管理單位的財務、房產、物資、車輛、後勤服務及安全工作。
6、 協調各科室有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本室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
7、 負責處理來信、來訪工作。
8、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