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接受國家和省環保局信息中心的業務指導及其委託的工作,承擔市環保網絡的建設、維護,指導縣(市)環境信息;
中心的業務工作,推進全市環境信息的標準化、規範化工作;
(2)負責環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和分析,建立全市環境信息資料庫,為環境管理、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務;
(3)負責湛江市環境線上監控(監測)系統的建設與管理;
(4)主辦湛江環保網站;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局簡介
湛江市環境保護局是湛江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護和改善全市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的持續、協調、健康發展。湛江市環境保護局是於1986年在原湛江地區環境保護辦公室基礎上組建起來的,1996年升格為正處級單位,並進入政府序列。十幾年來,湛江市環境保護局隨著湛江市環保事業的發展不斷壯大,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目前該局內設科室6個:辦公室、法制科、規劃財務科、污染控制科、監督管理科、生態保護科;直屬行政單位3個:麻章分局、坡頭分局、東海島分局;直屬事業單位6個:總工程師室、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市環保信息中心、市環保宣教中心、市環境科學技術研究所,從而基本形成了一個比較完善的管理體制。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並監督實施我市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組織制訂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和環境功能區劃,並組織實施。
2、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噪聲、振動、固體廢物、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調查處理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以及環境信訪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對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3、組織編制政府環境保護任期目標和任務以及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實施方案,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行業實施;負責縣(市、區)黨政領導環境保護實績考核工作。
4、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組織環境影響評價;監督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即環保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登記表。
5、組織、檢查、指導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境污染治理資金、環保貸款基金和環保補助資金;歸口管理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環境保護項目利用外資工作。
6、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
7、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工作;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8、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信息網;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發布空氣品質日報、預報以及水環境等質量報告;發布環境狀況公報。
9、組織、指導全市的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0、負責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11、負責管理直屬單位,指導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和各行業環境保護工作;協助縣(市)選任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
12、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