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房產管理局

湘潭市房產管理局

(五)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工作,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行為。 (六)負責市區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工作,規範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為。 (七)負責市區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房產測繪管理工作。

湘潭市房產管理局

簡介

機構設定機構設定

房產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地產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房地產市場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培育和完善房地產市場,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 (二)依法參與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負責房地產轉讓、抵押、租賃等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管理。 (三)指導和推動住宅建設、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住房政策的實施,負責公房二級市場管理、住宅合作社管理、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舊城改造管理和房屋安全鑑定及危險房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工作,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行為。 (六)負責市區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工作,規範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為。負責全市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和白蟻防治、房屋安全、房屋修繕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收繳並監督使用。 (七)負責市區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房產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直管公房的產權管理,指導和監督公房經營單位的經營和公房維修管理工作,負責廉租住房管理工作。負責處理市區私房落政遺留問題。 (八)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管理,研究制訂本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本地區房地產行業協會的工作。負責對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和執法監督及行政複議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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