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教育局

湖州市教育局,是湖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檢查學校執行情況;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普通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畫。

機構簡介

湖州市教育局,是湖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檢查學校執行情況;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普通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畫。

(二)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兒教育)、職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中段及其以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制定教育資格標準和考核辦法,組織、管理各級各類中國小在職教師的培訓、進修和考核。

(三)負責制定普通中國小、職業中學、成人學校和幼稚園的校舍、場地、圖書、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的基本標準;根據授權和管理許可權,審批市區相關中國小的設定、更名和撤併。

(四)管理全市高中段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組織對高標準、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發展高中段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編寫必 要的補充教材,進行教學質量評估;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五)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全市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擬定教師管理的有關政策,參與制定教職工編制,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職工人員調配和師範類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六)負責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單位領導幹部的學習、培訓;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市屬學校幹部選拔、考察、任免與管理。

(七)負責和指導市屬學校(單位)的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審計等工作;負責抓好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八)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幼兒教育的收費標準;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管理市屬學校(單位)的基建、財務、固定資產。

(九)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協助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的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十)指導全市勤工儉學和高中段以上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8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局內的日常工作;負責局重點工作推進、重要事項落實和重要會議安排的督查;負責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和教育信息的發布;負責文秘、信訪、保密、文書檔案、機關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

組織人事處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所屬學校和單位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工作;負責所屬學校和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指導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學校、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本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以及所屬學校和單位教師招聘、教職工調配、獎懲、教職工工資福利審批、人事檔案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審計處

負責對所屬學校和單位的審計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審計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計畫財務處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招生計畫;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所屬學校教育基建項目的立項審批、投資規模及質量監管;管理所屬學校和單位政府採購與基建維修的各項工作;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政策;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和教育經費附加使用計畫;統計和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協助擬訂教育行政性收費標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全市貧困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相關工作;負責對高中段及以上學校或培訓機構的審批、年檢、更名等工作。

基礎教育處

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的教育管理、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市中國小德育、衛生、科技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共青團、少先隊、語言文字、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國小和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所屬普通高中的招生和考試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含所屬國中)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的發放及所屬國中義務教育證書發放等工作。

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綜合高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教育的體育、衛生、藝術、科技教育和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市本級職業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校、綜合高中的學籍管理及畢業證書驗印發放工作;指導縣區對農民的崗位培訓工作及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圍繞“科教興鄉(鎮)”實施“燎原計畫”。

師訓高教處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國小教師的培訓規劃和計畫;負責中學校長的培訓和管理;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名師名校長後備人選、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的推選和培訓;管理師德培訓工作;指導縣區教師進修學校的業務工作;聯繫高校,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擬訂高等教育的有關招生、發展計畫;組織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中國小的體育、藝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有關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

督導處

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統籌規劃、擬訂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受託對縣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並依法對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進行督導;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經驗,開展教育督導的科學研究;承擔全市教育系統普法和開展依法治教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依法治校、創建示範學校工作。

直屬單位

湖州市教育考試中心工作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全市教育考試、招生工作;2、承擔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試以及招收飛行員工作;3、負責全市高校招生的報名、體檢、政審、信息採集、志願填報和組檔工作;4、負責全市高中段招生的省、市級考試,以及市屬高中段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綜合(職業)高中會考;5、指導全市招生、考試工作;6、指導並開展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科學研究;7、負責全市國家自學考試和各類非學歷教育的資格、證書、等級等考試工作;8、負責全市各類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的年審和日常指導工作;9、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和社會人員的國語水平測試和發證工作;10、協助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做好全市中、國小教師和社會人員的國語培訓工作,以及對推行國家語言文字標準、宣傳國家語言文字政策法規的幹部和其他需要掌握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的人員的培訓工作;11、承辦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地址

湖州市行政中心一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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