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長沙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5月10日,座落於被譽為“三湘第一縣”的長沙縣星沙街道,現設有民一、民二、民三、刑事、行政、審監、執行等22個部門,其中包括5個派出農村法庭和1個經濟技術開發區法庭,年審理執行各類案件7000餘件,是湖南省最早具有智慧財產權案件管轄權和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該院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攬法院工作,始終以審判和執行工作為主要任務,以隊伍建設為重點,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基層建設為基礎,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證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實現公平正義,先後被授予“全國法院宣傳思想工作先進集體”、“湖南省文明單位”、“湖南省優秀基層人民法院”等多項榮譽稱號。
機構設定
長沙縣法院現設有辦公室、研究室、司法技術室、政治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科、刑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智慧財產權和涉外商事審判庭)、行政庭、審監庭、立案庭、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土地房屋徵收審判庭(非訴行政案件執行局)、經濟開發區法庭、南托法庭、榔梨法庭、黃花法庭、路口法庭、福臨法庭總計22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