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有在編幹警166人,內設機構21個,包括辦公室、政治部、立案信訪局、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審管辦、研究室、法警支隊、司法技術室、機關黨委、監察室、行政科、老乾科、非訴行政案件執行局、書記員室。依法受理和審判湘潭市轄區內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辦理各類執行案件,指導全市基層法院的審判工作。下轄兩市兩區一縣(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雨湖區、岳塘區)5個基層法院。五個基層人民法院共有19個派出法庭。

基本信息

法院簡介

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2月1日,前身是湘潭市法院,於1980年7月1日升格為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岳塘區芙蓉路58號。全院現有人員207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學歷有125人,占總人數的75%,碩士25人,占總人數的15%。

機構設定

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有內設機構21個,包括辦公室、政治部、立案信訪局、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審管辦、研究室、法警支隊、司法技術室、機關黨委、監察室、行政科、老乾科、非訴行政案件執行局、書記員室。

法院建設

近年來,湘潭市兩級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變化,傾力滿足人民民眾對司法的新需求,緊緊圍繞 “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這箇中心和大局,認真履行憲法與法律賦予的職責,創造性地開展審判工作,大力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司法,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 2013年,黨組書記、院長廖迪文審時度勢提出了創建“三型”機關(即學習型、節約型、服務型),推進“三精”工程(即抓精細化管理、辦精品案件、當精明法官),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廣大幹警的頭腦,著力提高領導班子的政策理論水平、科學決策水平和司法管理水平,著力提高隊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司法業務水平、文化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等,建設一支黨性強、素質高的法官隊伍。

所獲榮譽

在全省法院司法績效考評中,湘潭連續五年進入先進行列,2012年司法績效考評位居全省法院第一,結案率、調解率、淨執結率等主要指標保持全省前列。隊伍建設的經驗和做法被全省法院工作會議推廣。湧現出了全國優秀法官朱起洪、全國優秀女法官毛慧娟、全國法院先進個人蘇楚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方剛同志等一大批先進典型。市中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評為全省法院唯一一家“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的中級法院。韶山市法院被評為“全國優秀法院”。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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