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三、行政機構編制處 四、事業機構編制處 事業機構編制處處長:陳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機構編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統一管理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擬訂全省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省直黨政機關各部門和市州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省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三、擬訂全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全省廳級事業單位和市州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審定省直處級及以下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省各級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
四、審核全省廳級機構、市州黨政機關處級機構的設定和調整以及縣級黨政機構限額;研究提出省直黨政機關職責配置和調整的意見,協調各部門之間、省本級與市州之間的事權劃分和職責分工;審定全省廳級機構的內設機構、省直黨政機關處級機構、省直處級及以下事業單位、市州處級事業單位的設定和調整。
五、審核省直黨政機關各部門、全省廳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方案;審定省直處級及以下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方案;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省市黨政機關、廳級事業單位領導職數配置和調整方案;審定省直和市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處級領導職數;擬訂全省各級黨政機關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分配和調整方案;擬訂全省性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和管理辦法。
六、擬訂全省鄉鎮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指導實施;管理全省鄉鎮人員編制總量。
七、負責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審核納入省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同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含收取規費的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性質、數量、實有人數和領導職數;負責全省機構編制統計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省直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全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九、監督檢查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及機構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
十、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協助辦領導處理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保密、後勤接待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起草機構編制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以及其他綜合性文稿;審核以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名義下發的檔案;組織全省機構編制系統綜合調研工作;牽頭協調組織全省機構編制統計工作,發布相關統計信息;指導全省政務類和公益類網上中文域名管理、機構編制系統辦公自動化推進工作;負責編輯內部刊物《湖南機構改革動態》;組織辦理有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綜合處處長:楊柳春
二、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辦機關機構編制、黨群、人事管理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人事處處長:鄭江紅
三、行政機構編制處
擬訂全省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負責省直黨政機關各部門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審核省直黨政機關各部門(含機關後勤服務部分)的職責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協調省直黨政機關各部門之間、省本級與市州之間的職責調整與分工;負責全省垂直管理部門行政機構編制的審核與管理;審核管理省直黨政機關(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使用的行政編制和領導職數。
行政機構編制處處長:彭范知
四、事業機構編制處
擬訂全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負責省直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擬訂相關管理制度,提出加強和規範全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意見;擬訂各類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審核省直事業單位、省直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省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能確認的審核工作;負責全省垂直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審核與管理;審核管理省直事業單位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使用的事業編制和領導職數。
事業機構編制處處長:陳龍
五、基層機構編制處
參與擬訂全省行政和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總體方案,指導協調市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市州副處級以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設定和調整以及縣級黨政機構限額;擬訂市縣鄉各級行政編制分配方案;審核市州副廳級以上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市州處級領導職數配置方案;負責市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能確認的審核工作;分配管理市州黨政機關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使用的行政編制;負責國家和省級各類開發區管理機構的機構編制事項;負責擬訂全省鄉鎮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指導各地實施;負責全省鄉鎮人員編制總量控制。
基層機構編制處處長:周文
六、實名制管理和監督檢查處
擬訂全省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制度,負責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推行和管理;負責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空編使用核准和人員出入編登記工作,審核納入省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範圍的同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性質、數量、實有人數和領導職數。監督檢查全省各級行政和事業單位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方案、省直黨政機關各部門“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機構編制信訪和“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問題;指導全省各級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
實名制管理和監督檢查處處長:唐高飛
七、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處(湖南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負責全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級管理範圍內事業單位的名稱預先核准、登記註冊,核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依法保護全省核准登記(備案)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協助事業單位辦理有關事宜;會同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全省事業單位落實登記管理法規、規章情況,依法查處事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年度報告制度;承辦有關登記管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處處長:曾小娟
紀檢(監察)工作由辦副廳級紀檢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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