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專利管理局、省著作權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湘政發[1995]3號)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現將省專利管理局、省著作權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意見》批轉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意見

省人民政府: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省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國發[1994]38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切實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領導。

保護智慧財產權是我國改革開放政策的組成部分,是促進科學、技術和文化事業繁榮發展,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制度。各地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要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必要性與緊迫性的認識,增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切實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領導。省已建立智慧財產權協調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省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各地也要建立相應的智慧財產權協調指導機構,協調和指導本地區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二、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充實行政執法力量。

保護智慧財產權是一項涉及立法、司法、執法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綜合性工作。各級政府要加強協調,有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統一、協調、高效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

在這次機構改革中,地市單設事業性質的專利管理局保留其行政職能;其他地州市縣也應在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內設專利工作機構,或配備專職(兼職)工作人員。當前,要重點加強著作權行政執法力量,各地州市縣可在同級文化(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內建立專門著作權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兼職)工作人員。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健全和完善商標管理機構,加強隊伍建設,嚴格執法。其他與智慧財產權密切相關的部門也要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共同做好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三、加強智慧財產權執法工作,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

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認真做好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的行政執法與保護工作。

各級專利管理部門要加強專利權的保護與管理,認真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和專利侵權行為,切實維護髮明人和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集中力量查處假冒商標,特別是假冒馳名商標的大案要案。省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公安、工商、文化、廣播電視等部門,認真清理整頓音像製品市場和計算機軟體市場,特別要對雷射唱盤、雷射視盤的出版、複製企業和計算機軟體生產企業逐一進行清理,嚴肅查處侵權的雷射唱盤、雷射視盤、計算機軟體和盜版、盜印、發行侵權出版物的行為。對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通過新聞媒介曝光。對嚴重侵犯智慧財產權、構成犯罪的行為,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要強化海關在智慧財產權保護、制止侵權產品進出境方面的職能,採取必要的邊境保護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權產品的進出口。在進出口貨物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時,必須要求收發貨人提供智慧財產權的合法證明。對於不提供合法證明的貨物,應予退還;對於進出口雷射唱盤、雷射視盤及其模板和料件,收發貨人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海關手續;對於智慧財產權法律狀況申報不實及逃避海關監管、走私侵權貨物的,海關應當依法處理。

四、強化智慧財產權立法、司法與監督,保證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抓緊研究起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地方性法規草案;建立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案件處罰、違章登記、涉外技術貿易契約審核登記、稽查證、作品自願登記等制度。

各級政府要支持人民法院加強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提高審判業務水平。要十分重視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審理,維護智慧財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對境內外、省內外當事人的審理要打破地方保護和部門分割,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公正、及時地作出判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要切實加強智慧財產權法律實施的監督與檢查,建立日常監督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制度,切實保障智慧財產權法律的有效實施。省政府將不定期地組織各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機關和科技、教育、經濟、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公安等部門,對各地區各部門實施智慧財產權法律情況進行檢查。

五、加強技術進出口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

對境內外智慧財產權權利人要給予保護,禁止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對引進境外技術或新產品要進行全面的智慧財產權法律狀態調查,以避免發生侵權糾紛或造成其他損失。

在技術引進和合資項目中,凡涉及智慧財產權的項目,有關單位應向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提供契約副本及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智慧財產權法律狀態報告;涉及智慧財產權的重點技術引進項目和合資項目的談判,必須有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或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的人員參加;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契約生效後,有關部門應將契約副本和中譯本報送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備案。

在國內外科技展覽會參展的科技成果及出口的新產品,一般應是在國內外已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項目。應當申請而未申請便送展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境內外合資企業凡涉及外商和省外企業利用商標投資入股或許可使用等事項的,在簽訂合資意向之前,必須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商標諮詢,避免侵權和糾紛。

六、抓好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把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分別納入企業經營承包責任制和廠長、所長、校長任期目標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以及《湖南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湖南省科學技術成果推廣條例》、《湖南省企業專利工作條例》等我省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訂本單位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依法保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及時兌現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的獎酬。要充分利用智慧財產權信息,制定正確的研究開發戰略,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避免低水平的重複研究和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在項目立項時,要檢索專利文獻。研究完成後,需申請專利的,應及時提出專利申請或採取其他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對未及時採取保護措施給本單位以致給國家造成損失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並取消對該發明創造的評獎資格。

七、做好智慧財產權評估工作,鼓勵科技發明創造。

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參與、指導以智慧財產權評估為主要內容的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建立無形資產評估機構,負責對專利技術的可實施性及其價值和科技成果、商標、著作權等無形資產進行評估。要加強對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的管理,指導許可貿易,負責許可契約的登記與管理。

各地各行業要把支持和鼓勵科技發明創造,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作為推動科技進步與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要根據本地區本行業的實際,調整產業、產品結構和科研方向,增加研究開發經費的投入,加速生物技術、電子信息、機械、醫藥、農藥、化工、輕紡等方面科技與專利成果的研究開發。

各經濟與技術管理部門,要通過各種經濟與科技計畫,支持高新技術產品與專利產品的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加大研究與開發力度,提高自主研究與開發能力。財政、金融、工商、稅務等部門要積極予以支持。

八、建立社會化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組織。

社會化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組織是完善智慧財產權法制環境、推進智慧財產權各項法律實施的重要力量。要充分發揮科技、經濟、文化等領域的各類行業協會以及智慧財產權社會團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的作用,面向社會開展各種形式的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和服務。要建立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機構,為當事人提供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有關部門要重視和扶持這些機構,使之成為行政管理部門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得力助手。

九、大力宣傳智慧財產權法律,培養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

各地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把學習智慧財產權法律納入普法計畫,採取多種形式進行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宣傳和知識普及,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和掌握智慧財產權法律。近幾年,各地各部門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要有50%的人接受智慧財產權法律的培訓,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大中型企業負責人和科技人員的培訓率要達到80%以上。各類經濟管理幹部學校和理工科、政法、財貿、經濟類高等院校及中等專業學校要開設智慧財產權法律課程,培養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要對雷射唱盤和雷射視盤等音像製品的出版、複製企業的負責人進行智慧財產權法律的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從事出版、複製工作。要通過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逐步提高全社會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形成有利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良好社會環境。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省專利管理局
 省著作權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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