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法院槍殺案

湖南永州法院槍殺案

2010年6月1日上午10時左右,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發生一起惡性槍擊案件。 一名男子持微零陵區法院型衝鋒鎗闖入法院辦公室掃射,當場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傷,其中兩人傷勢嚴重,犯罪嫌疑人隨後開槍自殺身亡。 零陵區人民法院的安保存在嚴重漏洞,兇手進入法院未經法院工作人員接應、未經登記、更沒有經過對所攜物品的檢查。

簡介

2010年6月1日上午10時左右,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法院發生一起惡性槍擊案件。一名男子持微

零陵區法院零陵區法院
型衝鋒鎗闖入法院辦公室掃射,當場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傷,其中兩人傷勢嚴重,犯罪嫌疑人隨後開槍自殺身亡。
經查證兇手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零陵區支行職工兼守護押運隊隊長朱軍,朱軍現年46歲,有父母和一個兒子,3年前與愛人離異,因不滿零陵區郵政分局的領導工作上對其不公,且2006年因房屋買賣糾紛訴至零陵區人民法院,零陵區法院判決朱軍勝訴,並由對方繼續履行契約支付違約金2萬元,八個月後由法院執行到位。但朱軍認為執行時間拖延太長,且滯納金和房產證未執行到位(準確的說應該是未判決給朱軍,其妻與相關判決人員有一定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應為判決不公),加之2003年與妻子協定離婚,2006年身患鼻咽癌,至今年診斷為晚期,由此產生怨恨、仇視、報復心理和輕生、厭世念頭。法院槍聲

當地官方訊息證實,2010年6月1日上午10時左右,犯罪嫌疑人朱軍以驗槍為由,通過該行槍庫管理員

79式衝鋒鎗79式衝鋒鎗
騙取“七九”式微型衝鋒鎗1支、“五四”式手槍和“六四”式手槍各1支、6個裝滿子彈的彈夾(其中“七九”彈夾2個,各裝有子彈10發;“五四”式彈夾2個,各裝有子彈5發;“六四”式彈夾2個,各裝有子彈5發),後開著郵政押鈔車來到零陵區法院,衝到該院辦公樓四樓農村法庭辦公室門口,先用衝鋒鎗朝辦公室里開槍掃射,然後掏出手槍繼續向辦公室內的幹警射擊。在兇手行兇過程中,趙滬寧(水口山法庭庭長)、蔣啟東(水口山法庭副庭長)、譚斌(珠山法庭副庭長)從辦公室沖向兇手,進行制止,被兇手擊中,導致趙滬寧、蔣啟東、譚斌3名幹警當場死亡;青年幹警歐陽毅(水口山法庭書記員)用手阻擋槍枝被擊傷,幹警伍曉輝(水口山法庭書記員)也中彈負傷。正從五樓下來的女幹警黃嵐(審判管理辦公室審判員)見狀立即撥打110,在扶倒在地上的趙滬寧時被兇手擊中背部。朱軍最後持手槍開槍自殺身亡,共造成4死3傷的慘劇,疑兇現場留有一封遺書,內容直指法院。
據當時途經法院外的居民描述,上午十點左右,他們聽到法庭樓上傳來鞭炮一樣的連續聲響,當時沒有在意,但十幾分鐘後,警車和救護車呼嘯而至。事發後,警戒線拉起,上百名公安特警和民警封鎖現場。永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第一時間完成現場的取證和相關的走訪工作,當地隨即成立“零陵區法院惡性槍擊案偵破指揮部”,案件所涉的死傷法官家屬亦趕來現場,而因槍枝管理瀆職涉嫌犯罪的三名管理人員已被立案偵查,並被採取了強制措施。零陵區人民法院的安保存在嚴重漏洞,兇手進入法院未經法院工作人員接應、未經登記、更沒有經過對所攜物品的檢查。在永州市的各基層法院,無論是進入法院,還是進入法庭,均沒有設定任何安檢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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