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屹立於漢江之濱、武當山下的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創建於1951年,現有30個內設機構,轄張灣區、茅箭區、鄖陽區、丹江口市、鄖西、竹山、竹溪、房縣8個基層法院,設89個人民法庭,轄區人口360餘萬。全市法院共有幹警935人,其中,市中級人民法院155人。全市法院每年審結案件近4萬件,其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年均結案3500件左右。
機構設定
十堰中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智慧財產權審判庭、行政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審判監督庭、賠償辦、司法鑑定處、機關黨委、政治部、工會、辦公室、司法行政處、研究室、宣傳處、督辦室、紀檢監察室、信訪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法官培訓中心、司法警察大隊、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庭等總計30多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以提高幹警素質為根本,大力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後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單位”,被市委授予“全市黨建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把思想建設放在首位,著力提高法院隊伍的政治素質 。十堰中院始終堅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人”,把提高幹警的思想政治素質放在首位,堅持和完善院黨組中心組及幹警理論學習制度,有力地推動了法院各項工作。
把業務建設作為重點,不斷提高法院隊伍的專業素質。十堰中院始終堅持將業務學習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採取時間上保證、經費上獎勵、待遇上從優等多種措施,鼓勵、支持法院幹警參加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及各種形式的高層次在職學歷教育。通過辦短期培訓班、開審判研討會、觀摩示範庭、組織巡迴輔導、評選優秀法律文書和辦案能手等形式,引導審判人員及時更新知識,不斷適應新形勢下審判工作的需要。同時,認真組織、積極參加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學術論文徵文活動,不斷提高法官辯法析理的能力。
堅持典型引路,激發乾警搶前爭先意識。十堰中院堅持典型引路,弘揚正氣,激勵全體法官和幹警奮發向上,搶前爭先,努力營造人人學習先進、爭當模範、比作貢獻的良好氛圍。加大正面典型的總結和宣傳力度,唱響主旋律,形成積極正確的導向。近年來,全市法院共有9個集體和13名幹警榮立二等功,34個集體和80名幹警榮立三等功,165個集體和192名幹警受到國家、省、市和上級人民法院的表彰獎勵。
深化幹部制度改革,增強法院隊伍活力 。近年來,十堰中院不斷深化幹部制度改革,加大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力度,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在選人用人上全面推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任前公示等制度,進一步完善以幹部實績為核心的考核評價體系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強化幹警年度考核和平時考核,建立幹警執法檔案,制定了《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規定》。通過競爭上崗、擴大民主等途徑和方式,初步形成了民主選人、公正用人、崗位交流、激勵約束和優勝劣汰的人才選拔機制。
推進法院文化建設,陶冶幹警情操。開展了格言、警句徵集活動,並將優秀格言、警句製作成廣告牌懸掛於機關大廳、會議室和各樓層,營造法院文化氛圍,陶冶幹警情操。
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中院黨組高度重視和不斷加強自身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努力使院黨組成為帶領全院幹警建設公正、高效、文明、廉潔法院的堅強領導核心。
所獲榮譽
十堰中院自建院以來,一任任領導,一批批幹警,把維護全市社會穩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視服務地方經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己任,在各級領導及社會各界關心、支持下,迎改革春風,踏時代鼓點,大膽創新,銳意進取,勵精圖治,克難奮進。湧現出了竹山、鄖西、鄖縣、丹江、房縣、竹溪等全國和全省模範法院,以及黨加明、楊思孝等一大批全國和全省人民滿意好法官。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連續四屆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連續八屆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