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省直機關具體情況,研究擬訂關於機關事務工作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省直機關具體情況,研究擬訂關於機關事務工作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對機關事務改革、發展進行政策研究和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中的有關共性問題。

三、負責省直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和處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省直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

四、負責省直機關行政房產的綜合管理,擬訂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單位辦公用房的統建區內用地,科學規劃選址,建設項目審核和集中統一建設工作。

五、推進省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省直機關住房改革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指定的副省級以上幹部和有關離退休幹部的生活服務工作。

七、負責省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八、指導並組織實施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後勤員工培訓工作。

九、負責省內各市州和省外各級人民政府駐漢辦事機構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十、歸口管理省直機關植樹造林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王傳豪同志負責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宋悅明同志分管基本建設、房地產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園林綠化工作和房地產管理處、省直統建辦公室、省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省政府機關園林隊、家具維修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方才金同志分管局機關、人事、後勤業務改革與指導培訓、機關事務工作協會、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幼教工作和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指導處、省委汽車隊、省直機關第一二三保育院。

黨組成員、副局長何華文同志分管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老幹部服務、供暖保障工作和省直節能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水電暖供應中心、水果湖兒童公園、省直機關汽車維修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常倫同志分管財務審計、小汽車定編管理、省級幹部服務、省直機關餐飲服務、會務服務工作和財務處、服務處、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洪山禮堂管理中心、省直機關第二三四食堂、茶港食堂、招待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序谷同志分管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工青婦、計生工作和機關黨委、紀檢監察處。

內設機構

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安全、信訪、政務督查、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承辦局召開的重要會議和對外接待服務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

(三)財務處

負責擬訂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按規定承擔省直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省直機關公務用車的定編、配備和更新報廢處置工作。

(四)房地產管理處

承擔省直機關房地產管理相關工作;參與省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省直統建辦公室

負責省直單位辦公用房的統建區內用地,科學規劃選址,建設項目審核和集中統一建設工作。

(六)省直節能辦公室(省直機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省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指導省直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承擔省直機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七)政策指導處

負責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指導工作;對省直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指導,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中的有關共性問題;承擔省內各市州人民政府駐漢機構管理和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八)服務處

負責指定的副省級以上幹部和有關離退休幹部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茶港、張家灣等老幹部居住區的生活服務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收集老同志有關生活方面的意見並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和與有關方面協調處理。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定。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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