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區檢察院

渝中區檢察院

渝中區檢察院,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司法機關,主管職務犯罪,職務犯罪偵查等。

基本信息

機構領導

王沖

機構簡介

一、我院基本情況:

機構設定:我院自2004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為全國首家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單位以來,我們對機構進行了數次調整,現有“4局2部2室”8個內設機構:偵查監督局、公訴局、職務犯罪偵查局、訴訟監督局、政治部、檢察事務部、檢察長辦公室、監察室。

人員情況:編制數為148名,現有131名幹警。全院幹警呈“四多”特點:一是年輕人多,結構年青。全院平均年齡僅為36歲,隨著今年6名新招錄幹警的到位以及3位幹警的陸續退休,我院幹警隊伍將更加年青;二是法律本科以上多,學歷高。本科以上學歷占98%,法律專業研究生33人,占25%。三是一線幹警多,專業強。一線幹警占全院人數的87%。四是黨員多,政治基礎好。黨員108人,占全院幹警總數81%。黨員幹警充實在辦案一線,帶頭加班加點工作,起到了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領導班子:檢察長1人,副檢察長3人,政治部主任1人,紀檢組長1人,職偵局長1人,共有7名黨組成員;其中本科4人,研究生3人,平均年齡43歲。

專職檢察委員會委員:3名

中層幹部:20人,約占全院幹警14.8%。

二:辦案情況:

我院每年辦理刑事案件數量約4000件(包括批捕和起訴),查辦職務犯罪案件25件以上。從全市統計數據來看,我院幹警只占全市檢察機關總人數的1/40,承擔著全市1/12左右刑事案件的工作任務。

2008年度,辦理批捕案件1246件1572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1595件1978人,起訴1452件1777人;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16件24人,大要案率100%。

2009年度,辦理批捕案件1521件2026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1893件2489人,起訴1547件1842人;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26件31人,大要案率100%。

2010年度,辦理批捕案件1121件1467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1590件1900人,起訴1305件1644人;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28件35人,大要案率100%。

職能職責

控告申訴處(職務犯罪舉報中心):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受理人民民眾不服檢察院決定及法院判決、裁定的申訴案件;

職務犯罪偵查局:負責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瀆職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破壞選舉等犯罪進行立案偵查;

偵查監督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公訴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代表國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

監所檢察處: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監管幹警的私放在押人員等瀆職犯罪;

民事行政檢察處:對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依法提出抗訴;

檢察技術處:負責案件現場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鑑定;

紀檢監察處:承辦民眾對檢察人員違法辦案、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

政治部:負責檢察機關的隊伍建設,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幹部人事工作、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等;

院辦公室: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本院重要工作部署、決策的貫徹實施;

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調查研究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本地區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檢察工作中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研究提出司法解釋建議;

行裝處:負責檢察院的技術裝備、通訊裝備、服裝統籌計畫、後勤保障等工作;

警務處:負責市檢察院辦公秩序管理和機關日常保衛工作,負責市檢察院辦案中的司法警察勤務工作,負責對司法警察的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檢察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對黨員幹部進行教育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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