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六)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九)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二、清遠市計畫生育服務中心,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六)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七)制定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促進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執行國家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規範和落實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
(八)監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承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
(九)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協同有關部門編制省和市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經費預、決算,安排有關的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和擬定分配方案,管理、監督社會撫養費及計畫生育相關經費的使用,監督、審查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十一)聯繫市計生協會等有關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與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要決定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財務管理、教育培訓、黨群、紀檢監察、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
(二)政策法規科
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承擔聯繫市計畫生育兼職單位的具體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研究提出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重大問題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與信息工作,配合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工作規劃和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推動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五)宣傳教育科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範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聯繫市計畫生育宣傳教育中心工作。
(六)科學技術服務科
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法規,規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參與實施省的科研課題,組織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檢查指導計畫生育手術常規的落實;擬訂並推動實施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做好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愛滋病防治工作;指導、檢查、督促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組織實施病殘兒醫學鑑定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醫學鑑定工作;聯繫市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和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工作。
(七)責任制考核科(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公室)
組織實施《清遠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組織實施經常性檢查及年終考核工作;負責為市政府提供各項工作表彰獎勵以及“一票否決”的計畫生育考核評估依據;研究和完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

事業單位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一、清遠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擬定全市藥具目標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藥具需求計畫的編制工作,對縣(市、區)藥具的配置進行調撥,並做好全市藥具儲運及質量管理工作;加強藥具工作經費的管理使用,對縣級及鄉鎮藥具管理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做好藥具使用效果評估工作;對各縣(市、區)藥具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廣泛宣傳藥具知識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識,積極參與性病、愛滋病預防的有關工作,不斷提高廣大民眾的生殖健康水平。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二、清遠市計畫生育服務中心,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 建立和健全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制度, 向育齡人員提供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服務;協助做好病殘兒醫學鑑定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施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計畫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診斷治療;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培訓工作。核定事業編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三、清遠市計畫生育宣傳教育中心,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宣傳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人口理論、優生優育、避孕節育、婚育新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協助承辦全市大型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活動和大型展覽,並為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宣傳陣地提供宣傳技術指導服務;組織協調宣傳品的製作和管理工作,製作、發行各類人口計生題材的文圖、視聽、實物宣傳品;承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的崗位和業務培訓;承擔清遠市人口計生網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四、清遠市計畫生育協會,正科級,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精神暫緩分類。主要任務:指導和管理基層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加強和規範基層協會的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探索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協會組織形式,指導基層開展“三結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開展“生育關懷行動”,促進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完善和落實;發動廣大會員和民眾積極開展民主參與、民主監督工作,推進實現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營造有利於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輿論環境。核定事業編制2名,其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名。經費供給渠道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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