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清城區統計局

(四)組織開展對全區經濟、社會、科技等各領域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匯總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區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工交能源股負責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郵電、能源、物資等方面的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和提供相關的統計資料,並對相關的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調查研究工作。 (五)農村貿易股負責組織實施農村社會和經濟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和提供相關的統計資料,並對相關的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調查研究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統計基礎建設和基層建設,建立完善農村統計網路;組織開展農村住戶調查工作,監測農村居民收支結構變化和小康生活向富裕邁進的進程,為區提供相關統計資料及數據。

簡介

根據中共清遠市清城區委、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遠市清城區區級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城區委發〔2001〕26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區統計工作的需要,重新制定清遠市清城區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清遠市清城區統計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統計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科級建制。

主要職責

統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和實施本轄區內的統計工作規章、規劃和統計調查規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全區各地、各部門的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擬訂地方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審批區轄各地、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方案,組織開展以普查為基礎,抽樣調查為主的統計制度方法改革。
(三)會同區直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項重大的國情國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和區情區力的普查;組織實施各項統計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協助區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每年一度的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評比工作。
(四)組織開展對全區經濟、社會、科技等各領域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匯總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區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會公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並向社會各界提供統計諮詢服務。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監督執行本轄區內各地、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統計人員業務技術培訓和持證上崗培訓考試工作。
(八)組織、指導轄區內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建立完善全區統計網路。
(九)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及時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廣東省統計管理條例》以及《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的行為,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和教育工作。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統計局設5個職能股(室),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辦公室
負責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區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負責局機關的文電處理、文書和業務檔案管理、保密及對外接待等行政事務性工作,擬定工作計畫和總結報告;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的行政工作,督促檢查局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定期上報政務信息;負責統計學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車輛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本室配主任1名。
(二)法制教育股
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和教育,以及組織協調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工作,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組織協調開展統計基本單位清查工作,做好統計單位的統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統計單位名錄庫;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聘和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統計人員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考試工作,負責本區各部門統計報表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本股配股長1名。
(三)綜合核算投資股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和綜合經濟工作,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全局統計業務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和提供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方面綜合性的統計資料,核算國內生產總值等綜合性經濟指標,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以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進行分析研究,並對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監測和預測,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組織協調統計年度資料和歷史資料的編印工作,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和審核;組織編寫重要的經濟分析課題,協調全局的綜合分析工作,做好統計新聞發布工作。
(四)工交能源股
負責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郵電、能源、物資等方面的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和提供相關的統計資料,並對相關的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調查研究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人口、勞動力及其就業狀況、社會從業人員及其勞動報酬、文化、教育、衛生、廣播電視、檔案、民政、司法、婦女兒童、科技進步等社會領域的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和提供相關的統計資料,並對相關的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調查研究工作。
(五)農村貿易股
負責組織實施農村社會和經濟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和提供相關的統計資料,並對相關的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調查研究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統計基礎建設和基層建設,建立完善農村統計網路;組織開展農村住戶調查工作,監測農村居民收支結構變化和小康生活向富裕邁進的進程,為區提供相關統計資料及數據。
負責組織實施國內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旅遊、外經和市場物價等方面的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和提供相關的統計資料,並對相關的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開展統計分析和調查研究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貿易及餐飲企業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工作;組織開展城鄉個體貿易及餐飲業戶統計調查工作,及時掌握總體變化情況,為全區提供相關統計資料及數據。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長5名,後勤服務人數核定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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