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損失

清算損失是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損失。包括清算過程中發生的財產盤虧損失、財產變現損失、不需變現財產估價損失、經營損失、壞帳損失、核銷損失等。

清算損失的內容

清算損失的內容包括以下項目:

(1)財產盤虧損失,按賬面價值入賬;

(2)財產變現損失,即實際變現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3)財產估價損失,即不變現財產的估計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4)經營損失,即清算過程中處理未完經營業務所發生的損失;

(5)無法收回的債權,即壞賬損失。

如何進行清算損失的核算

企業清算中發生的清算損失,主要有清算過程中發生的財產盤虧、財產重估損失、財產變現損失、壞帳損失,以及清算期間的經營損失等。

各項清算損失的發生通過設定“清算損失”帳戶核算。發生有關清算損失時,記入“清算損失”帳戶的借方,記入有關帳戶的貸方;企業清算工作結束,應將清算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清算損失,即“清算損失”帳戶的餘額全部轉入“清算收益”帳戶,結轉時通過“清算損失”帳戶的貸方。“清算損失”帳戶應按損失項目設定明細帳,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例1:甲公司在清算過程中,進行資產清查時,發現盤虧設備一台,其帳面價值50000元,已提折舊20000元;盤虧A材料40千克,帳面價值1000元,應記作:

借:清算損失——固定資產盤虧損失30000

——流動資產盤虧損失1000

累計折舊20000

貸:固定資產50000

原材料——A材料1000

例2.庫存積壓材料一批,帳面價值即取得時實際支出的成本為65000元,清算時經重估確認,價值為40000元.發生重估損失金額為25000元。應記作:

借:清算損失——材料重估損少25000,

貸:原材料25000

例3.出售機器設備一台,原值50000元,巳提折舊20000元,出售時與購買方協商作價18000元,銀行通知價款已收到。應記作:

借:銀行存款18000

累積折舊20000

清算損失——固定資產變現損失12000

貸:固定資產50000

例4:應收帳款40000元,因債務單位已撤銷,確實無法收回。應記作:

借:清算損失——壞帳損失40000

貸:應收帳款——XX單位40000

例5,公司清算終了,應將清算期間發生的各項損失,即“清算損失”帳戶的餘額轉入“清算收益”帳戶,計108000元,應記作:

借:清算收益108000

貸:清算損失——固定資產盤虧損失30000

——流動資產盤虧損失1000

——材料重估損失25000

——固定資產變現損失12000

——壞帳損失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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