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清真食品準營證,企業只有持有清真食品準營證,才能經營清真食品,才能使用中文和阿文字樣及標徽清真圖案。
清真食品準營證申請審批程式
當事人提出申請[提供證件]----提交相關材料---清真食品管理辦公室調查核實---民族宗教局審查登記發證。
一、辦理依據
l、《寧夏回族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條例》(2002年11月7日通過);
2、《關於重新制定(清真食品準營證)和清真標牌工本費標準的函復》寧價費發
[2003]23號。
二、提交材料
l、申辦的企業須持營業執照和企業管理人員及烹飪人員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照片3張;
2、申辦的個體工商戶,須持營業執照和業主及烹飪人員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照片3張。
三、辦理程式
1、審核企業和個人提交的材料,提出意見;
2、局長審批;
3、核發牌證。
四、辦理時限
收到單位或個人提交的符合規定的材料後,1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
清真食品信譽標牌(市宗教局)
一、事項
清真食品信譽標牌
二、程式
攜帶申請資料直接報新鄭市民族宗教局審批核發清真食品信譽標牌。
三、申請需要遞交的材料
符合條件的清真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清真食品生產經營審批登記表》。
四、審批時限3日
五、受理部門
宗教局
相關材料和證件:
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企業、個體經營者申領清真標誌牌應當向民宗局提供下列材料。
1、業主書面申請書、身份證及複印件、一寸照片一張;
2、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
3、清真食品專用設備、設施相關材料;
4、主要崗位操作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寸照片、二寸照片各一張;
5、清真食品生產、加工、銷售經營場所內,必須懸掛《清真飲食崗位監督台》,監督台的內容由民宗局確定,並由民宗局統一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