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93年,是全市司法管轄面積最大的基層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德政路8號。法院下設政治處、辦公室、監察室、研究室、審管辦、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知產庭、行政庭、立案庭、執行局執行科、執行局綜合科15個內設機構以及布吉、平湖、橫崗、坪地、坪山、坑梓、大鵬、坂田等8個基層法庭,下設行政機構司法警察大隊,1個事業單位機關服務中心。現有人員401名,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339人,占85%。全院法官153人,其中三級高級法官4人,四級高級法官21人,一級以下法官128人。
機構設定
法院下設政治處、辦公室、監察室、研究室、審管辦、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知產庭、行政庭、立案庭、執行局執行科、執行局綜合科15個內設機構以及布吉、平湖、橫崗、坪地、坪山、坑梓、大鵬、坂田等8個基層法庭,下設行政機構司法警察大隊,1個事業單位機關服務中心。
法院建設
近年來,面對案件數量激增、民眾要求不斷提高的外部形勢,龍崗法院通過加強審判管理、創新工作機制、激發內部潛力等措施,整體審判質量效率始終保持較高的水平,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為轄區經濟建設和社會政治穩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贏得了黨委政府、上級法院和人民民眾的充分肯定。
所獲榮譽
龍崗法院在未成年人保護、思想宣傳、刑事審判、指導人民調解、陪審員隊伍建設等專項工作中的成績非常突出,多次獲得國家級獎項。2008年,龍崗法院更是被授予了“全國優秀法院”的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