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衛生監督局

深圳市衛生監督局 (原深圳市衛生監督所)是深圳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直屬正處級行政執法機構,2002年1月經深圳市編制委員會《關於我市衛生監督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批覆》(深編〔2002〕5號)批覆成立,2010年12月16日正式更名為深圳市衛生監督局。

成立歷史

深圳市衛生監督局 (原深圳市衛生監督所)是深圳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直屬正處級行政執法機構,2002年1月經深圳市編制委員會《關於我市衛生監督體制改革有關問題的批覆》(深編〔2002〕5號)批覆成立,2010年12月16日正式更名為深圳市衛生監督局。

主要職責

依法承擔《職業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等7部法律以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30餘部行政法規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100多個部門規章賦予的監督執法職責,涵蓋職業(放射)衛生、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和醫療服務監督等各個領域,主要職能包括:對深圳市財政性經費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及人員、采供血機構及人員依法執業情況進行直接監管;對市財政性經費舉辦的學校以及列入“政府直通車”名單中的機構、重大活動接待單位的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項目實施直接監管;負責深圳市職業病診斷鑑定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擬定全市衛生監督規範、年度監督計畫、專項工作方案和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全市衛生監督執法人員業務知識培訓;負責對區級衛生監督機構實行業務指導、業務督導、稽查和執法考核;負責組織全市衛生監督機構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全市監督機構開展法律知識宣傳;協調和指導各區衛生監督機構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和跨區違法案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