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監察委員會

深圳市監察委員會

深圳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並向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29日下午,深圳市召開監察委員會成立大會 。市委書記、市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王偉中出席並講話,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以走在最前列要求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不斷開創深圳紀檢監察工作新局面。市領導鄭軻宣布了市六屆人大六次會議選舉產生的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和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名單。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張子興主持會議。 現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深圳市紀委書記、深圳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張子興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深圳市監察委員會 深圳市監察委員會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現任領導

1月21日上午,深圳市六屆人大六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深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張子興當選深圳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張子興 張子興

張子興,男,漢族,1966年11月生,河南新野人,1987年3月入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中山大學哲學系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哲學碩士。

現任深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1984.09—1988.07 中山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本科學習

1988.07—1991.07 中山大學哲學系馬克思主義哲學史專業研究生學習

1991.07—1992.12 廣州市委宣傳部黨員教育處幹部

1992.12—1993.12 廣州市委宣傳部黨員教育處副主任科員

1993.12—1996.05 廣州市委宣傳部黨員教育處主任科員

1996.05—1998.10 廣州市委宣傳部宣傳處副處長

1998.10—2001.08 廣州市委宣傳部文明辦副主任(副處級)

2001.08—2002.06 廣州市委宣傳部文明辦副主任(正處級)

2002.06—2005.04 廣東省文明辦副主任(正處級)

2005.04—2011.10 廣東省文明辦常務副主任(副廳級)

2011.10—2015.04 佛山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5.04—2015.10 廣東省紀委常委、秘書長

2015.10—2018.01 深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8.01—今 深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廣東省第十二屆紀委委員,深圳市第六屆市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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