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以色列格鬥術,英文名稱為KRAVMAGA,音譯為馬伽術。源自於以色列軍方,是一種十分實用的軍警格鬥技術。根據使用人群不同,又將其分為民用馬伽術、軍警用格鬥術、要員保護(VIPKravMaga)格鬥術等。以色列格鬥術是世界上最純正、高度精確的防衛術,帶有街鬥風格的自我保護技術,用以反抗街頭攻擊、搶劫、以及性騷擾等。
深圳市以色列格鬥術協會於2015年12月經深圳市民政局審批正式成立。
該協會為目前中國首家註冊並唯一合法的以色列格鬥術協會。
該協會目前設立於廣東省深圳市。
建設目的
成立該協會目的是為以色列格鬥術教練、學員及愛好者搭建了一個學習、交流、互動、社交的良好平台。
該協會作為社會團體旨在為社會服務,通過多種方式的活動為廣大民眾提高安全意識、普及安全知識、傳授防衛技能。為社會團體及企事業機關提供防身術講座及訂製培訓。
該協會技術委員會及會員交流研究的範圍涉及國際主流以色列格鬥術體系多個分支的技術特點,並將世界主流武道及格鬥搏擊技術的精華實用技法融入以色列格鬥術研討之中,極大升級了以色列格鬥術的內容,使實用性更強。
培訓體系
根據多方考證甄選,現將“國際以色列格鬥術聯盟”創立的“KMCN”教學及測評系統作為以色列格鬥術協會官方指定系統。
該協會正式成立技術委員會,通過對會員在學習中的體會結合科學論證,向國際以色列格鬥術聯盟的技術專家提供反饋信息及改進建議,力求使KMCN教學系統更加實用,並向全國以色列格鬥術愛好者推廣。
業務範圍
該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和普及以色列格鬥術,推動民眾性安全保護工作開展,通過組織廣大民眾和青少年參加該項目學習,增強人民民眾的體質和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二)研究、擬定以色列格鬥術的重大方針政策、發展戰略等,制定以色列格鬥術項目的教學規範、教練員管理制度、級位段位考試與審批、訓練場館管理辦法等法規性檔案。
(三)按照行政主管機關有關規定,促進國際交流,增進與國家和地區以色列格鬥術協會的友誼;
(四)負責協調、組織區域內各類、各級以色列格鬥術訓練工作,加強協會、場館、俱樂部之間的聯繫與交流,增進以色列格鬥術工作者之間的團結和友誼;
(五)負責協調組織培訓教練員工作。制定教練員、督導員員技術等級制度,負責資格的審查和以色列格鬥術大眾傳播媒體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以色列格鬥術各類外事活動以及教練員出國任教的選拔、協會會員個人到境外訓練、交流的歸口管理工作;
(八)負責協調和組織以色列格鬥術的科學研究工作;
(九)對區域內以色列格鬥術的培訓活動、場館、俱樂部等進行業務指導服務和歸口管理。
組織架構
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協會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和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每屆理事會任期四年,理事在任期內不能履行職責或工作調動以及其它原因需要更換時,由所在單位另行提出理事人選,報常務理事會確認,秘書處備案。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常務理事;
(三)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八)秘書長提名副秘書長,由理事會任命;
(九)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聽取並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十二)審議、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每一理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需要,亦可召集臨時理事會會議。
理事會由會長主持召開。
常務理事會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並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二)推薦選舉或建議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理事會;
(四)審議協會年度工作計畫、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狀況;
(五)建議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建議會員單位的吸收或除名;
(七)建議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審議、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亦可召集臨時常務理事會會議。
常務理事會由會長主持召開。
會長、副會長
本協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
本協會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但不超過兩屆。
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本會秘書長人選,經過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後正式聘任;
(四)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秘書長
本協會設秘書處。秘書處負責處理協會日常工作,秘書長負責秘書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秘書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本協會工作計畫;
(二)協調本協會各分支機構工作;
(三)決定秘書處工作人員的聘任;
(四)主編協會會刊、簡訊;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本協會特設立以下職能部門:
技術委員會
負責以色列格鬥術技術規範的制定,教學大綱的修訂,具體技術動作的研討,整體理念的把控;並負責各授權機構教學及活動中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段位考核的評審;負責示範工作的開展。
活動部
負責協會對外講座、公開課、集訓、會員活動及公益活動等的考察評議工作,以及外派人員、嘉賓及物資的組織安排。
宣傳部
負責協會各項事務的對外聯絡溝通工作,宣傳及各項活動的策劃製作。
行政部
負責協會內部檔案管理,系統維護,財務核算。
物資部
負責協會各項對內對外事項的採購及庫存管理
會員條例
會員制度
以色列格鬥術的會員實行個人會員制。
會員條件
申請加入該團體的團體和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該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該團體的意願;
(三)在該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作用;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並填寫有關表格;
(二)經過執委會討論通過;
(三)由該團體發給會員證。
(一)該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該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該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該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一)執行該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該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該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該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上報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報告。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該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該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團體或個人會員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須經該團體批准,取消其會員資格:
(一)不向該團體支付應交納的款項;
(二)嚴重違反該團體章程及有關規定;
(三)給該團體造成重大名譽和經濟損失。
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入會按照有關國際慣例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