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縣監察局

5、執法監察室。 6、案件管理室。 8、案件檢查二室。

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實施《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的監督,重點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縣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2、負責檢查處理縣委和縣政府各部門黨的組織、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法規和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內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3、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和縣政府直屬事業、企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分或提出處理建議,報上級領導機關審批(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
4、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全縣黨風黨政教育規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政策、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全縣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參與制定黨內法規。
6、調查了解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建議;變更或撤銷縣以下各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7、會同有關部門及各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各鄉鎮紀委領導班子和縣直紀檢組(紀委)領導幹部人選;負責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縣直各部門縣委管理的幹部的提名和其他領導幹部的任免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和組織建設工作。
8、承辦市紀委、監察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黨 魁
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韓長嶺
副局長:張亞洲
副局長:夏長文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起草縣紀委全會工作報告、機關工作計畫、報告和以縣紀委、監察局雙重名義的通知、通報、規定、決議、年度計畫、總結及報告等有關檔案;承擔縣紀委常委會、全會及有關檔案;承擔縣紀委常委會、全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文書處理、機要檔案、辦公自動化、紀檢監察信息、保密、督查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2、監察綜合室。負責收集、綜合全縣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事務;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及組織協調;起草各種行政監察工作檔案和情況報告;承辦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交辦的監察工作事項,負責以縣監察局或縣監察局辦公室名義與縣政府及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的聯繫;承辦縣監察局召開的專項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的工作聯繫與管理;承辦對全縣紀檢監察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承辦市、縣紀委和縣政府、縣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3、法規室。參與或配合縣政府有關部門擬定有關行政法規;對已頒發的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承辦全縣紀檢監察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和政策研究。
4、宣傳教育室。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對黨員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進行黨風廉政教育;擬定縣紀檢監察幹部培訓規劃,組織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
5、執法監察室。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專項檢查工作;參與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檢查、指導全縣執法監察工作。
6、案件管理室。負責全縣紀撿監察系統案件管理工作;綜合、統計、調研、分析全縣案件查處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督辦、檢查案件的辦理情況;承辦紀委領導交辦的案件;檢查、指導全縣案件管理工作。
7、案件檢查一室。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批要結果的違法違紀案件;承辦縣委和縣政府管理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工作;承辦其他比較重要或複雜的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工作;監督、檢查縣管部門及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對下級紀委(紀檢組)工作進行指導。
8、案件檢查二室。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批要結果的違法違紀案件;承辦縣委和縣政府管理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工作;承辦其他比較重要或複雜的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工作;監督、檢查縣管部門及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對下級紀委(紀檢組)工作進行指導。
9、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由縣紀委、監察局檢查處理或同級黨委、政府審批的案件;審理報送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審批的案件;審批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報送的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審核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國家工作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和需要複查、複議、複審、覆核的案件,搞好案件審理的調研工作;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應訴事宜。
10、信訪室。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辦理本機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信訪案件;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搞好紀檢監察信訪的調研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