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55號)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淮發〔2009〕46號)精神,設定淮南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經信委),同時掛淮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以下簡稱市國資委),為市政府組成部門。職責調整
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按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定及組織實施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省市有關經濟、信息化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負責制定全市經濟運行、工業發展和國資監管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負責工業強市發展資金的計畫安排和管理。(二)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發布有關經濟信息;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煤電油運等要素保障,協調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負責全市電力資源配置,監督指導電力生產調度。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發展、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統籌縣區工業發展工作,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組織實施全市及縣區(開發區)工業經濟發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指導工業企業專業化協作和區域化合作;負責全市工業項目的招商引資、會展等工作;負責有關行業協會的管理工作;聯繫管理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
(四)負責全市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清潔生產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散裝水泥推廣等工作;負責全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考核工作。
(五)負責規劃全市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化經營以及智力引進和國際交流與合作;建立完善技術改造項目庫;負責全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監管和督查;擬定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動技術創新,指導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的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負責安徽煤礦機械裝備(淮南)基地建設工作。
(六)統籌管理全市信息產業,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定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及電子商務的發展;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七)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巨觀指導,擬定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新的政策措施;負責有關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綜合協調和服務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負責國有企業的深化改革工作,指導集體企業改革工作,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國有企業集團設立和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審核辦理工作;負責企業的直接融資上市,參與企業發行債券等工作;指導企業的管理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
(九)按照“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原則,代表市政府向所出資企業派出股東代表、董事、監事和財務總監;依照法定程式對所出資企業的負責人進行推薦、任免、考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負責委直屬單位及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市管退休企業領導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依法指導全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履行出資人職責,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負責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負責監繳所監管企業資本金收益,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和激勵方式並組織實施。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信委(市國資委)設16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委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工作;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負責政務信息;負責機關信息化工作;負責有關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委目標任務考核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工作和委直屬單位的財務指導、內部審計、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強市專項資金的預算安排;負責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
組織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與工業融合等戰略研究,承擔組織重要檔案、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組織綜合性經濟法規和行業法規的起草和協調;對經濟法規、行業法規及專項資金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組織開展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普法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市退城進園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直接辦理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組織協調處理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運行中的相關問題。
(四)經濟運行局
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和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負責經濟運行信息的收集、發布工作;指導企業的扭虧增盈;做好船舶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監管工作;負責工業要素保障工作,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煤電油運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工業生產重點物資運輸應急方案;組織生產中煤、電、氣其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應急物資的運輸協調;指導全市鐵路無人看管道口管理、專用線共用等工作;負責煤油運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工業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電力科
依據《電力法》和《安徽省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條例》,組織實施電力行業管理和監督及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電力資源配置,監督指導電力生產調度;負責電力生產應急管理。承擔市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產業政策與行業規劃科
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的行業和利用外資有關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擬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實施全市工業經濟布局、行業發展規劃和目標,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指導生產性服務業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參與國際貿易和開拓國際市場,負責招商引資和會展的有關組織工作;負責產業合作工作;聯繫行業協會及有關社會中介組織等事宜。
(七)技術改造與投資科
編制技術改造投資導向、技術改造項目規劃和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引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投向並加強管理;建立完善技術改造項目庫,研究擬定項目備案制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工業技術改造投資工作,督促工程進度和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
(八)技術進步與裝備科
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的實施;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機制建設及產學研聯合;指導和協調企業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的研製工作。承擔安徽煤礦機械裝備(淮南)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信息化推進科
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編制軟體業、信息服務業項目庫,推動信息產業發展;組織協調軟體、系統集成和信息服務業重點項目的實施;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業外包等相關工作;承擔電子信息產業管理工作;協調信息資源標準體系和信息資源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承擔通訊應急管理工作。
(十)節能與綜合利用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節能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工作的政策;負責全市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指導和推動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品種、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指導全市散裝水泥和牆體材料革新、新型建材推廣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國家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優惠政策;指導能源監測機構對用能情況實施監測、監督。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中小企業科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促進中小企業與非公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全民創業和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創業、創新;研究解決中小企業與非公經濟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全民創業戰略實施。承擔市發展非公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企業管理與改革辦公室
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負責國有企業集團設立和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審核辦理工作;負責企業上市融資工作;指導集體企業改革工作;推動企業管理創新,總結推廣企業管理經驗;規範企業各項基礎性管理,指導企業內部運行機制的轉換工作;負責減輕企業負擔的協調工作;負責企業留守處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委監管企業信訪、維穩工作;承擔市中小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企業上市融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產權管理辦公室
貫徹落實《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研究提出改革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見,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所監管企業的投資、貸款和擔保活動;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產權轉讓及發債方案;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有關工作並加強監督管理。
(十四)資產監督與評價科
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進行預算管理,研究提出國有資本運算編制和執行方案;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統計和財務決算備案工作,建立企業國有資本金統計信息網路,對外發布經濟統計信息;負責審計監督所監管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及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等專項資金收支情況;組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建立和完善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標準;擬定並組織實施企業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負責組織實施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審核所監管企業的工資總額;對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進行調控,研究擬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收入分配和激勵方式,並組織實施。
(十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科
根據有關規定,承擔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監事、財務總監人選;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辦法;研究擬定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工作方案;負責市管退休企業領導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指導企業人員的培訓。
(十六)組織人事科
負責委管領導班子建設、黨組織建設;負責所監管企業的黨組織建設;負責委機關、行業協會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調配、考核、交流、培訓和任免工作;負責委機關人員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負責委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負責委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市工程類、經濟類高級職稱申報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
四、人員編制(略)
其他事項
關於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職責劃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全社會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綜合協調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全市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指標體系建設、企業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項目)認定、監測考評及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工作動態
市經信委召開煤化工基地水、電、氣、熱專項規劃調度會2013年10月8日下午,市經信委主任趙期中在煤化工園區管委會召開煤化工基地水、電、氣、熱專項規劃編制調度會。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建委、市外商投資服務局、市水利局、潘集區政府、煤化工園區管委會、供電公司、首創水務公司、中燃公司等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上,參會單位就分解、落實完成煤化工基地招商規劃編制工作和完成煤化工基地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專項規劃編制展開了討論,明確職責,落實任務。
煤化工基地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專項規劃由市經信委副主任楊厚昌同志牽頭協調。市經信委配合市發改委做好煤化工基地招商規劃的編制,由市經信委副主任劉成軍同志負責。由潘集區和煤化工園區在建設規劃的基礎上延伸開展煤化工基地水、氣、熱規劃設計工作,供電公司聯繫有關電力設計院開展供電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兩項專項規劃要按照煤化工基地總體規劃的要求進行編制,同時做好與基地產業規劃、建設規劃以及潘集區城鄉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各相關單位根據規劃內容倒排時間節點,確保按期完成煤化工基地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