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工作計畫、總結及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的制訂,負責文書收發、信息、保密、文書檔案處理;擬定綜合性文化政策、條例、規章;負責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協調機關內部事務;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系統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系統財務、統計、審計和文化產業的開發;負責系統內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對外文化宣傳和交流活動。
(二)組織人事科
協助黨委和行政抓好日常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和局直單位的組織、人事、宣傳教育、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文化藝術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認定、以及局直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與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協助黨委和行政抓好系統內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制定紀檢(監察)工作計畫、總結;負責監督各級領導幹部黨風和廉政建設情況;負責查處系統內違紀違規案件,負責處理人民來信來訪,開展對黨員、幹部職工的黨風黨紀和勤政廉政教育。
(三)文化藝術科
管理全市文學、藝術、民眾文化、圖書、電影、文物、博物館事業、研究擬定文藝和社會文化事業的政策、條例、規章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文藝和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規劃,巨觀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協調並開展全市重大專業文藝和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全市圖書館(室)、民眾文化館(站)的業務建設和企業文化、社區文化、農村文化、校園文化、少兒文化的開展;指導縣、區文化部門和局直文化藝術單位的業務工作。
(四)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
管理全市文化市場,研究制定文化市場的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管理文化娛樂市場、音像市場、文藝演出市場、美術市場、藝術培訓市場、藝術攝影攝像市場、文物市場以及文化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管理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活動;負責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登記與發放;依法開展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