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城鄉園林綠化管理規章和年度建設計畫;參與編制城市綠地系統、風景名勝區發展規劃,參與劃定城市綠線;參與城市各類建設項目配套園林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監督指導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化、村鎮綠化等各類建設項目園林綠化的建設與管理;負責辦理占用綠地、砍伐城市樹木和城市園林綠化單位資質等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直屬風景區、公園、廣場、遊樂園、動物園、城市濕地和城市規劃區內綠化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風景名勝區和城市規劃區內的名勝古蹟、古樹名木及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工作;負責園林綠化科技工作;負責推進城鄉園林綠化一體化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八個職能科室:辦公室、園林科、計畫科、經營科、養護管理科、城市綠化辦、設計室、園林科研所等;下設五個基層單位:相山公園、濉河公園、明珠管理所、綠化隊、鐵佛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