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州區民政局

(九)負責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查和管理工作。 掛靠機構:(一)涼州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涼州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根據《涼州區民政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涼政辦發〔2010〕298號),涼州區民政局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察職責。
(三)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四)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工作。
(五)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工作。
(六)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七)負責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推進慈善事業的發展。
(八)負責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九)負責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查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依法審核革命烈士和有關人員傷殘等級,負責全區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和指導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民政各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檢查。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涼州區民政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涼政辦發〔2010〕298號),涼州區民政局設辦公室、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優撫股、救災股、社會救助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財務股等8個內設股室。涼州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涼州區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涼州區地名邊界辦公室、涼州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掛靠涼州區民政局。
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察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負責民政信息管理和宣傳、理論研究工作;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區民政系統法制建設;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的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承擔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工作人才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局系統黨群工作和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按照管轄權依法對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負責在涼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優撫股。承辦有關人員傷殘評定和烈士評審工作;指導監督各項優待撫恤政策的落實;承辦優待撫恤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區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
(四)救災股。擬定救災工作政策;承辦全區自然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核查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負責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擬訂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宣傳和救災應急演練,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
(五)社會救助股。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工作;承辦中央、省、市和區級社會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承辦全區城鄉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牽頭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工作。
(七)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指導社會福利機構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社會慈善、社會捐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指導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服務管理機構工作。
(八)財務股。指導和監督中央和省、市、區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辦民政基本建設項目申報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民政統計工作。
掛靠機構:
(一)涼州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指導、協調全區雙擁工作;負責協調軍民共建工作;承辦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區武裝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涼州區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承辦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安置、軍休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
(三)涼州區地名邊界辦公室。負責行政區劃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涼州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承辦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定全區老齡工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貫徹實施;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區基層老齡工作,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的保障工作;協調、指導為老服務工作,開展敬老、助老評比表彰活動;開展老齡事務的對外交流,組織、協調老年人和有關老齡工作的重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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