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液體食品保鮮包裝用紙基複合材料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以原紙為基體,與塑膠、鋁箔等經複合而成,供液體食品保鮮包裝用的材料。
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引用標準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 1038 塑膠薄膜透氣性試驗方法
GB/T 1040.3 塑膠拉伸性能的測定第三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試驗條件
GB/T 2679.3 紙和紙板挺度的測定
GB/T 2828.1-2003 計量抽樣檢驗程式第一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計畫
GB 4789.2-2003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3-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GB 4789.15-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黴菌和酵母計數
GB/T 5009.60 食品包裝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T 5009.78 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T 8808 軟質複合塑膠材料剝離試驗方法
GB 9687 食品包裝用聚乙稀成型品衛生標準
GB/T 10004-1998 耐蒸煮複合膜、袋
GB 11680-1989 複合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
QB/T 2358 塑膠薄膜包裝袋熱合強度試驗方法
定義
液體食品
包括液體、帶顆粒液體、漿體等可以在管道中流動的食品。
保鮮包裝將經過殺菌的液體食品包裝、封閉在經過或未經過殺菌的容器中,用低溫冷藏方法保持液體食品的新鮮和衛生。
搭接
材料外表面與材料和食品接觸的內表面互相接觸的封合方式。
反折邊
材料自與食品接觸表面向外翻折,避免材料的縱縫及底部封合時斷面直接接觸食品。
分類
按食品特性要求分為具有阻透層和不具有阻透層兩類。
要求
外觀質量
無污染、無塵埃。
印刷圖案完整清晰、無明顯變形和色差、無殘缺和錯印。
內外表面平整,無皺摺,無孔洞,無裂紋,無氣泡。
壓痕線平直、無破裂。
衛生性能
內層聚乙烯材料的衛生指標應符合 GB 9687 規定。
複合材料使用的原紙板的衛生指標應符合 GB 11680 規定。
印刷用油墨的衛生指標應符合規定。
試驗方法
外觀質量檢驗
材料在自然光下用目測方法進行檢驗。
尺寸偏差檢驗
尺寸偏差用刻度值不大於0.1mm 的遊標卡尺進行測量。
壓痕線與印刷圖案套印精度和分切位置偏差用10倍放大鏡測量並計算偏差。
內層塑膠膜定量檢驗 內層塑膠膜定量按附錄規定進行檢驗。
物理機械性能檢驗
拉斷力試驗
拉斷力按GB/T 1040.3規定,取2型試樣,試驗寬度為15mm,試驗速度為100±10mm/min,夾距為100mm 進行試驗。當壓痕間距小於100mm 時,取平板材料進行試驗。
封合強度試驗
封合強度按 QB/T2358 規定進行試驗。捲筒材料的熱封條件由生產廠家根據材料特性提供。作搭接強度檢查時允許將符合使用條件的保護貼條同時封上。試驗速度按100mm/min 進行。
內層塑膠膜的剝離強度試驗內層塑膠膜的剝離強度按GB/T 8808中規定進行檢驗。
透氧率試驗
透氧率按 GB/T 1038 規定進行檢驗。
挺度試驗 挺度按 GB /T 2679.3 規定進行檢驗。
衛生性能檢驗
內層塑膠膜的衛生指標 內層塑膠膜的衛生指標按 GB/T 5009.60 規定,僅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內層塑膠膜進行檢驗。
複合材料使用的原紙板的衛生指標 複合材料使用的原紙板的衛生指標按 5009.78 規定進行檢驗。
溶劑殘留總量及苯類殘留量
溶劑殘留量及苯殘留量按GB/T 10004-1998規定進行檢驗。
材料與食品接觸表面的微生物檢查
在無菌室中將試樣沿縱縫剪開,裁成最大的長方型,量出面積,精確到0.1cm 。取100ml 無菌水,用無菌水浸濕的無菌棉反覆擦拭待檢表面,將此棉球放回無菌水中,搖勻。然後按照GB4789.2、GB 4789.3和GB 4789.15規定對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及黴菌進行檢驗。
檢驗規則
組批
同一品種,同一規格,連續生產的,不超過800萬個包裝的產品為一批。
檢驗分類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型式檢驗項目為第6章的全部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當原材料品種、產品結構、生產工藝改變時;
b) 停產6個月以上,重新恢復生產時;
c) 連續生產滿1年時;
d) 首次生產時。
抽樣
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按GB/T 2828.1規定進行,採用正常檢查二次抽樣方案,特殊檢查水平S-4,接收質量限( AQ L) 為2.5。
內層塑膠膜定量、物理機械性能及衛生指標抽樣,以批為單位,以捲筒形式供貨的產品從每批樣品中任取一卷進行檢驗,以單個產品形式供貨的產品從每批樣品中,按試驗項目要求,抽取足夠試驗用的樣品進行檢驗。
判定
樣本單位的判定以捲筒形式供貨的產品折合成盒的個數抽取試樣,一個盒為一個樣本單位;以單個產品形式供貨的產品以一隻為一個樣本單位,全部項目均合格,則樣本單位為合格。
合格項的判定
外觀質量、捲筒質量和尺寸偏差根據判定。
內層塑膠膜定量、物理機械性能檢驗若有不合格項,應從原批產品中抽取雙倍樣品對不合格項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全部合格,則該批產品內層塑膠膜定量和物理機械性能為合格;若復驗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不合格。
衛生指標檢驗若有一項不合格,則該批產品不合格。
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標誌
標誌應符合 GB/T 191的規定。產品的外包裝上應有合格標識,註明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批號、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內容。
包裝
以捲筒形式供應的產品用收縮膜進行包裝後, 用紙箱或托盤進行包裝。 以單個產品形式供應的產品用紙箱進行包裝後,置於托盤上或其它紙箱內,然後用收縮膜進行整體包裝。也可由供需雙方商定。
運輸
運輸時應小心輕放,防止機械碰撞或接觸銳利物體,防止日曬雨淋並不受污染。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清潔、乾燥、通風的庫房內,遠離熱源和污染源,嚴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放。產品貯存期限從生產之日起不超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