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國公安消防部隊革命烈士
林建偉(1981—2006)原福建省泉州市消防支隊南安大隊二中隊戰鬥班長。男,1981年9月出生,1999年12月入伍。2006年6月1日下午,南安市水頭鎮萬隆陶瓷廠煤氣發生爐塔雙段爐煤倉發生工人墜倉中毒事件,林建偉同志在搶險救援中,始終戰鬥在最前沿,在搶救第二名中毒工人時,因空氣呼吸器面罩被碰刮發生鬆動,吸入大量一氧化碳中毒暈倒,經搶救無效,光榮犧牲。2006年6月被福建省公安廳追記一等功,同年7月被公安部政治部批准為革命烈士。
蘇志傑(1981—2006)原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消防大隊二中隊戰鬥班長。男,1981年11月出生,2000年12月入伍。2006年7月27日下午,安溪縣金谷鎮大演水電站一職工在巡壩時被洪水困在距岸邊約30多米的大壩中央的一個竹垛上。蘇志傑同志主動請纓,前往救人,當蘇志傑游到離竹垛1米多時,突然一陣洪峰襲來,蘇志傑被洪水衝下壩底。由於大壩落差較大,水流太急,蘇志傑被救上岸後已壯烈犧牲。2006年9月被福建省公安廳追記一等功,同年10月被公安部政治部批准為革命烈士。
劉士生(1979—2006)原甘肅省隴南市公安消防支隊成縣中隊副政治指導員。男,1979年5月出生,1997年12月入伍。2006年9月6日6時許,一輛液化石油氣槽車在成縣境內發生側翻事故,造成大量液化石油氣泄漏,在前往事故現場救援途中,由於連續下坡,頻繁使用制動,致使消防車輛氣壓下降,剎車性能降低,為避免與迎面駛來的兩輛占線行駛的農用三輪機動車相撞,劉士生果斷命令駕駛員向公路左側急打方向,使消防車撞向左側公路土坎後傾翻,劉士生同志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犧牲。2006年被追記一等功。
程建坤(1980—2006)原甘肅省隴南市公安消防支隊成縣中隊代理副中隊長。男,1980年8月出生,1999年12月入伍。2006年9月6日6時許,一輛液化石油氣槽車在成縣境內發生側翻事故,造成大量液化石油氣泄漏,在前往事故現場救援途中,由於連續下坡,頻繁使用制動,致使消防車輛氣壓下降,剎車性能降低,為避免與迎面駛來的兩輛占線行駛的農用三輪機動車相撞,程建坤果斷命令駕駛員向公路左側急打方向,使消防車撞向左側公路土坎後傾翻,程建坤同志當場犧牲。2006年被追記一等功。
李永康(1985—2006)原甘肅省隴南市公安消防支隊成縣中隊駕駛員。男,1985年10月出生,2003年12月入伍。2006年9月6日6時許,一輛液化石油氣槽車在成縣境內發生側翻事故,造成大量液化石油氣泄漏,在前往事故現場救援途中,由於連續下坡,頻繁使用制動,致使消防車輛氣壓下降,剎車性能降低,為避免與迎面駛來的兩輛占線行駛的農用三輪機動車相撞,李永康果斷向公路左側急打方向,使消防車撞向左側公路土坎後傾翻,李永康同志當場犧牲。2006年被追記一等功。
陳平(1986—2006)原湖北省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隊枝江中隊戰士。男,1986年7月7日,2005年12月入伍。2006年5月18日凌晨4時左右,漢宜高速公路枝江段發生8車追尾相撞特大交通事故,硫酸二甲酯儲罐車發生嚴重泄漏。在事故處置中,參與救援的陳平同志被一輛衝破高管交警設定警戒線的大客車撞倒,經多方搶救無效,光榮犧牲。2006年被批准為革命烈士,追記一等功。
朱川浩(1978—2006)原江西省靖安縣公安消防中隊副政治指導員。男,1978年2月出生,1996年12月入伍。2006年10月17日9時35分,宜春市靖安縣遠南竹材有限公司發生火災。接警後,朱川浩同志在組織指揮撲救火災中,衝鋒在前,深入火場搜救被困人員,不幸掉入口徑為1.5米、深達9米的高溫蓄水井中。10月17日12時18分,朱川浩同志抵達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搶救無效,壯烈犧牲。2006年10月20日,被公安部政治部批准為革命烈士。
袁波(1984—2006)原江西省靖安縣公安消防中隊戰士。男,1984年8月出生,2004年12月入伍。2006年10月17日9時35分,宜春市靖安縣遠南竹材有限公司發生火災。在撲救火災中,袁波同志衝鋒在前,深入火場搜救被困人員,不幸掉入口徑為1.5米、深達9米的高溫蓄水井中。袁波同志經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專家全力搶救無效,於10月17日23時38分,壯烈犧牲。2006年10月19日,被省公安廳追記個人二等功,2006年10月20日,被公安部政治部批准為革命烈士。
王書龍(1986—2006)原江西省靖安縣公安消防中隊戰士。男,1986年4月出生,2004年12月入伍。2006年10月17日9時35分,宜春市靖安縣遠南竹材有限公司發生火災。在撲救火災中,王書龍同志衝鋒在前,深入火場搜救被困人員,不幸掉入口徑為1.5米、深達9米的高溫蓄水井中。王書龍同志經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專家全力搶救無效,於10月22日18時10分,壯烈犧牲。2006年10月19日,被省公安廳記個人二等功,2006年10月23日,被公安部政治部批准為革命烈士。
魏宏文(1984—2006)原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支隊二中隊戰鬥員。男,漢族。1984年2月3日出生,2003年12月入伍,共青團員,一級士官。2006年5月8日18時08分,烏魯木齊市錢塘江路新疆建築機械廠一近3000平方米出租商品庫房發生火災,地處責任區的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二中隊率先到達火場後,迅速展開滅火戰鬥。在現場民眾反映倉庫內有數名民眾被困後,魏宏文同志主動請纓,與中隊指揮員等4名同志一道,衝進庫房搜救被困人員。在搜救過程中,倉庫屋頂突然坍塌。危急關頭,魏宏文同志迅速推開身旁的戰友,戰友獲救,魏宏文同志不幸壯烈犧牲。2006年5月9日上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黨委為魏宏文同志追記一等功,並追認為中共黨員;5月9日下午,共青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年聯合會追授魏宏文同志“新疆青年五四獎章”;5月10日,公安部批准魏宏文同志為革命烈士;5月11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追授魏宏文同志“消防勇士”榮譽稱號。2006年11月9日,魏宏文同志成功當選2006年度“中國驕傲”。2007年3月10,魏宏文同志成功當選2006年度“新疆十大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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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消防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