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協管員

消防協管員

針對夏季安全隱患,東城區王府井建管辦要求,王府井地區內每棟高層建築必須設定一名專職消防協管員,消防協管員須進行日常巡查;建築物消防用電線路須單獨設定。

安全事故案件

消防協管員消防協管員

2011年6-月26日,東城區政府網站通報了5至6月間,轄區內連續發生3起、死亡3人的安全事故,並分析3起安全事故均發生在維修裝飾的小建設、小施工項目上,且均為高處墜落事故,暴露了日常安全監管工作存在薄弱環節。
針對上述問題,東城區要求區內各商家單位要做好重點領域、部位的安全監管。對施工人員(包括外來施工人員),特別是在維修裝飾小建設、小施工項目上,施工前要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定,制定安全方案。 同時,加強密集場所的安全監管,保證安全出口。

招聘

東城區政府特別部署高層建築林立、寫字樓商業區密集、人流量大的王府井地區,要切實提高火災防控能力。王府井建管辦日前已下發通知,要求地區內高層建築物須儘快明確產權單位、管理單位、使用單位,由產權單位或物業單位通過招聘或選派方式,在每棟高層建築設定一名消防協管員。

條件

各高層建築的消防協管員,須確保高層建築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對外牆開設視窗、洞等敞開部位進行日常巡視檢查,經常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普及員工和領導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大家防範火災的素質和應急處置能力。

建管辦要求

針對夏季空調用電負荷大的現狀,王府井建管辦要求,該地區每棟公共建築物的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電線路必須單獨設定,凡消防用電設備配電線路與其他配電線路未分開敷設的,要堅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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