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權利

消費者享有自由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以下9項權利:

1.生命健康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2.知悉真情權:

消費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

3.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享有自由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求償權: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獲得有關知識權: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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