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性服務業

消費性服務行業是我國“十一五”規劃中提出和強調的概念,主要是指為適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趨勢,繼續發展主要面向消費者的服務業,擴大短缺服務產品供給,滿足多樣化的服務需求。其內容主要包括商貿服務業,房地產業,旅遊業,市政公用事業,社區服務業,體育產業。

分類

按照一種傳統服務業理論劃分框架,服務業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消費性服務業是直接接觸顧客的行業,按消費性服務業的主體劃分,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有形產品服務類,即是以餐飲、超市為典型代表的“服務+產品”類;一類是無形產品類,即是以旅遊為典型代表的“服務+環境”類。

特徵

一般而言,消費性服務業的特徵可以歸納為以下四個主要方面:

服務的同時性。是指服務的生 產過程和消費過程在時間和空間上幾乎是並存的;在有些情況下,生產過程略早於消費過程。

波動性。是指服務的不穩定性和多變性,對同一服務,因提供者、企業、時間、地點、環境等不同而產生差異。

服務價值感知的主觀和差異性。不同消費者對同一個消費性服務的理解、認知和滿意程度是多樣的。

消費服務的全程性和難以預測性。服務的滿意度主要是取決於消費行為全過程的心理感知。由於消費性服務業獨特的特徵,在分析消費性服務業時企業應多加關注服務質量管理、客戶關係管理,這對於消費性服務類企業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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