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促進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擴大農村服務消費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關於促進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擴大農村服務消費的指導意見,農村生活服務業與農民生活密切相關,對於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擴大農村消費、推動農民創業就業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農村生活服務業總體上發展水平較低,市場體系不健全、市場環境差、發展不平衡、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較突出,迫切需要加快健全農村生活服務體系。為進一步發展農村生活服務業,擴大農村服務消費,現提出如下意見。

商務部關於促進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擴大農村服務消費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農村生活服務業與農民生活密切相關,對於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擴大農村消費、推動農民創業就業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我國農村生活服務業總體上發展水平較低,市場體系不健全、市場環境差、發展不平衡、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較突出,迫切需要加快健全農村生活服務體系。為進一步發展農村生活服務業,擴大農村服務消費,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問題導向,創新服務供給方式,全面提升農村地區生活服務水平,有效增強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改革創新,注重實效。加強頂層設計,著力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市場和政府與中介機構的關係,分工協作,凝聚合力。聚焦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創新管理服務方式,建立長效機制,著力解決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支持各地立足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條件、資源稟賦和文化特色,培育發展類型多樣的農村生活服務企業。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圍繞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完善區域布局,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改善基礎設施,完善公共服務體系,綜合發揮財稅、金融等政策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增強引導功能。以企業為主體,鼓勵社會各方力量在農村地區提供服務,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創新發展模式,提升發展能力。

(三)發展目標。農村生活服務業基礎設施不斷完善,服務供給逐步擴大,消費結構持續升級,到2020年,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企業、個體經營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支持建設一批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示範縣、示範鄉、示範村,初步形成城鄉協調、優質便利、綠色實惠的農村生活服務體系,不斷滿足農村地區大眾化、多元化、優質化的服務消費需求。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農村生活服務體系,保障農民服務需求。發展農村生活服務業,需要充分利用農村現有服務資源、服務設施,加快各類服務載體的建設,著力完善縣、鄉、村服務網路和設施,拓展服務領域,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全方位滿足農民服務需求。 充分依託“萬村千鄉”農家店,根據當地農民需求,提供理髮、廢舊物資回收、維修、信息諮詢等服務。 充分依託鄉鎮商貿中心、農村集貿市場,規範商品供銷渠道,完善餐飲、洗浴、文化等服務設施,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 充分依託現有的農村服務網路,加強與供銷社系統的合作,匯集客流、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提供農資採購、農產品銷售、追溯技術服務、信息諮詢、傳真列印、物品暫存、通訊、網購等綜合服務;加強與郵政部門的合作,聯合電子商務和物流配送企業,進一步提升融資、物流、通訊、追溯等服務功能。

(二)創新農村生活服務模式,增強服務供給能力。大力推進電子商務進入農村,特別是進入農村生活服務領域,支持電子商務企業與農村生活服務企業深入合作,整合線上信息資源和線下服務資源,實現線上交易和線下服務的無縫對接。 加快培育農村電商服務主體,改善市場環境、降低經營成本,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培訓、提升服務水平,重點支持小微電子商務企業發展,構建安全高效、便捷實惠的農村生活服務網路。 增加農村電子商務企業綜合服務功能,引導農村地區餐飲企業、流通企業等生活服務主體與電子商務平台加強合作,探索“線上推廣、交易+線下體驗、服務”的新模式。 加快構建農村生活服務信息共享體系,加大農村生活服務基礎設施信息化改造的力度,建設或改造縣域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和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改造農村電子商務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提升信息化管理、電子化交易等服務水平。

(三)統籌城鄉生活服務發展,讓農民共享改革成果。堅持以城帶鄉,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要素加速流動,增強城鄉互動。最佳化政策環境,吸引各類社會資本進入農村生活服務業,健全農村生活服務網路,補齊農村生活服務短板,促進城鄉生活服務均衡發展。 著力保障農村基本生活服務需求,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和運營農村生活服務企業,鼓勵農民入股經營,分享發展收益,探索精準扶貧新模式。 健全農村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現有農村服務資源、場所,建立村級養老服務中心,完善浴室、文化室、娛樂室等綜合服務設施,集中提供健康管理、助餐、助浴、理髮、文化等服務,對殘疾人和高齡、失能老人提供全天候陪護服務。 加快建立完善縣、鄉、村協調發展的服務體系,鼓勵中心城市有實力、信譽好的市場主體直接到鄉村設立經營網點,直接向農村居民提供服務,縮小城鄉居民在服務消費上的差距。 在城郊結合部適時建設農民工生活服務站,提供日常用品銷售、快餐、理髮、大眾洗浴、衣物織補、修理、廢舊物資回收等服務。 在經濟較發達的農村地區建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提供農機租賃、洗浴、美容美髮、幼兒看護、家電維修、健身等服務。 在經濟相對欠發達的地區設立服務網點,結合日常生活、婚喪嫁娶、節日慶典等需求,提供理髮、照相、家電維修、養老護幼、廚師、幫工、信息中介、典禮司儀、攝影攝像、活動策劃等服務。

(四)發展綠色生活服務,築牢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農村生活服務業綠色發展,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引導,科學開發農村綠水青山、田園風光、鄉土文化等資源,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等服務。 引導支持農家樂多元化經營,通過盤活農村閒置房屋、集體建設用地等方式發展農家樂,開發創意農業、農耕體驗、鄉村手工藝等鄉村旅遊服務,逐步向休閒娛樂、保健養生等領域拓展,形成餐飲住宿與文化、養生等服務相融合的消費形態。 鼓勵客棧民宿提供特色服務,配合具有地域特點、民族風情的特色小鎮、魅力村莊和宜游宜養的森林景區建設,完善生活服務配套設施,強化服務功能,著力發展鄉村酒店、客棧民宿、自駕露營等住宿服務,並在此基礎上開發符合當地民俗習慣的多樣化、專業化服務模式,提升服務水平。

(五)強化市場監管,規範農村市場秩序。加強區域合作協調,清理和廢除妨礙要素自由流動、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定及做法,實現公開、公正和有效監管。 深化區域監管一體化合作,推進規則體系共建、設施互聯、信息互通、信用互認,整合、充實、升級公共監管平台,實現一網多能、跨區域服務。 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執法協作,推進執法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執法效能,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體系。 加大執法力度,落實企業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質量承諾制度,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引導和監督各類經營主體依法規範經營。 積極探索推進農村市場追溯體系建設,支持第三方追溯技術服務企業(平台)開拓農村市場,鼓勵發展“企業+合作社+農戶”等模式,打造可追溯特色農產品品牌,支持可追溯農產品示範基地建設,推進農資等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在農村市場的套用,探索利用追溯體系推進農村市場打假工作。 落實舉報投訴獎勵措施,依法統一公開執法信息,面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引導農村消費者積極舉報投訴,為廣大民眾提供暢通便捷的舉報、投訴、申訴和諮詢渠道,充分發揮舉報投訴的監督作用。

三、工作舉措

(一)強化規劃。各地要加快推動農村生活服務專項規劃制定工作,統籌考慮促進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的措施,加強前瞻性、全局性、儲備性政策措施研究,把培育農村生活服務市場、提升服務質量擺在重要位置。規劃發布後,要加強宣傳貫徹,提高社會認知度,推動本地農村生活服務業加快發展。

(二)完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執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居民生活服務業營改增改革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農村生活服務業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政府預算內資金支持項目,設立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採取直接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為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研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通過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增加服務供給。

(三)激發活力。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引導農民工和大學生等人員返鄉創業,對留鄉農民開展家政服務、物流配送等培訓,推動資本、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向農村集聚,推進現代農業和農村二三產業發展,帶動農民實現就業增收。充分發揮各類培訓機構、技工院校、行業協會及社會團體的作用,加快建立人才培訓示範基地,切實提高培訓的專業性、有效性和多元性,完善培訓、考核、上崗的服務模式,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四)做好統計。建立健全農村生活服務企業統計監測體系,完善統計指標,加強運行分析,更好地為巨觀決策和行業管理提供決策支持。協商統計等部門推動農村生活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構建統計信息共享資料庫,鼓勵各類平台積極運用大數據技術,推動基礎數據的共享。加強政府公共信息服務,及時發布農村生活服務業運行情況,更好地引導企業經營和居民消費。

(五)加強宣傳。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網際網路等新媒體平台,組織開展論壇、研討會、培訓、展覽等方式,宣傳綠色、品質服務消費新理念,引導農村居民轉變觀念、形成消費新時尚。總結髮展農村生活服務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藉助新聞媒體推廣先進經驗,定期向商務部推薦優秀企業典型、安排採訪報導,為農村生活服務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發展農村生活服務業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及時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及時總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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