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原因

“某商場打著‘送貨下鄉,服務農民’的旗號,組織了一批‘物美價廉’的商品浩浩蕩蕩地開進了他們村。不出村鎮就能買到品種齊全的商品,農民自然樂不可支。沒想到好景不長,沒過幾天,不是這家買的彩電圖像不清,就是那家買的音響效果失真。後來一打聽,原來這些都是商家賣不出去的滯銷品和劣質品。”聽後讓人氣憤不已。
出現這一問題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近年來,隨著城鎮居民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打假治劣呼聲越來越高,有關執法部門在城鎮加大了打假治劣力度,在城鎮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的風險越來越大,於是一些不法分子便將假貨“上山下鄉”。二是農村經濟比較落後,農民生活還不是很富裕,加之農民文化素質較低,法律意識淡薄,農民購物有貪圖便宜的心理,辨別假貨能力比較差,購買商品時很少會注意商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等標識,即使發現自己買了假貨,也自認倒霉,勉強食用或使用,不會依法要求賠償損失。三是農村市場比較分散,打假力量相對薄弱,有關執法部門管理難以到位,給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機。
預防

為了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使農民不再成為消“廢”者,必須尋求包括市場監管、宣傳教育在內的綜合治理。一方面,工商、技監、衛生等有關執法部門要結合農村市場的特點,有針對性地打擊制假售假,還農民一個健康有序的購物環境;另一方面,需要社會各界增強服務“三農”意識,通過廣泛的知識宣傳,提高農民的防範意識,增強鑑別假冒偽劣商品的能力,最終形成科學消費和抵制假劣的濃厚氛圍,讓假冒偽劣產品在農村市場無處藏身。與此同時,廣大農民朋友也要自覺加強對法律、法規和商品知識的學習,增強識別假冒偽劣商品的能力,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做個成熟的消費者,讓投機取巧者無可乘之機。
莫把農民當成“消廢者”
近一段時期,有不少農村消費者到工商局投訴台反映,他們購買了不法流動商販所售的商品,如服裝、化妝品、洗滌用品、小農具等,使用一段時間後,便不同程度地出現質量問題。
時下,不少廠家及個體商販瞅準農村這一巨大的消費市場,紛紛搞“送貨下鄉”,廠家的臨時攤點、個體的流動商販不時出現在鄉鎮農貿市場或村莊街頭,極大方便了農民購物。然而,有部分不法廠商與個體商販卻唯利是圖,打著“送貨下鄉”、“服務三農”的幌子,將從非正規渠道購進或在城市已無立足地的“三無”過期商品向消費水平低、識假能力差的農民大量拋售,把農民當成“消廢者”,乾出了不少坑蒙拐騙、損害農民利益的事。
在此,工商部門提醒廣大農村消費者在享受“送貨下鄉”便利時,也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當心上當受騙,發現假冒偽劣商品應及時向當地工商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