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制定和規範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管理制度,審定進駐的行政審批服務職能部門制定的行政審批服務各項制度,根據實際需要指導部門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流程;
2.對需進出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行初審並報縣人民政府決定;
3.對依法決定撤銷或停止執行的已納入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督促該事項在規定期限內停止執行;
4.對進入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運轉情況進行協調和監督並適時通報有關情況;
5.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行組織協調;
6.對各部門在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設定視窗提出具體意見,對進駐的辦事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培訓、監督和考核;
7.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中心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考核;
8.受理、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違紀違法等行為的投訴舉報;
9.負責實施各項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
10. 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為縣政府的派出機構,內設辦公室、業務科、督查科和交易管理科,下設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有進駐視窗成員單位31個,其中行政主管部門21個,中介便民單位10個。其主要職能是辦理生產性、經營性項目的審批、登記、備案和核准;辦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受理各類政策及各種證、照申領的諮詢、釋疑、信息發布等事項;中心下設 9個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2個分中心;9個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中心黨委下設黨支部6個,並建有工會、婦委會、團支部等組織。中心的主要職能是協調指導視窗、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有關職能部門辦事大廳分中心的工作;負責對中心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考核等;履行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監督、協調、指導、管理、服務”的職能,開展建設工程項目、土地使用權、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服務。
服務效率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建立以來,以“爭創一流視窗形象、一流服務質量、一流工作效率”為工作目標,努力爭當全縣對外開放的形象視窗、為民辦事的服務視窗、政府部門的示範視窗,始終堅持 “依法行政、高效辦事、優質服務、持續改進”的質量方針,積極探索“素質強效、管理增效、科技提效、活動促效”的效能建設長效機制,全力打造審批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兩大平台。通過實踐與探索,在全國首家把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引入行政審批機關,實現管理規範化;開發啟用集政府門戶網、中心內外網和鎮(街道)審批網為一體的多功能新型審批服務系統,實現審批科學化;創新政務 “五全十公開”工作制度,實現信息公開化;構建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部門分中心和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三級聯動服務機制,實現服務網路化;總結推出“五聯”工作機制和六項便民服務措施,實現服務優質化;全面開展“有事找視窗,滿意在中心”服務品牌建設,積極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新貢獻。先後獲得 “省級文明單位”“省示範行政服務中心”“全國三八紅旗集體”“嘉興市優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海鹽縣先進部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