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國家、省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研究擬定我市統計調查計畫並監督實施。
2、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協調部門統計,組織管理全市統計調查項目,審核各鎮、區、街道、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3、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統一組織協調各鎮、區、街道、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4、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
6、管理市統計局劃撥的統計事業費及地方財政撥入的經費,組織全市統計人員理論及業務培訓等工作。
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人事、計生、督查、會務組織、後勤服務等工作及機關規章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市統計系統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統一管理全市統計系統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統一管理局機關及其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紀檢、監察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掛統計執法大隊牌子)
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提出巨觀調控決策建議;制定全市各類統計制度、標準和資料庫指標體系;審批管理各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方案及涉外、民間統計調查活動;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資源環境核算和城市統計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組織編輯《統計提要》、《統計內參》,承擔《金昌統計年鑑》、《統計月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三)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郵電、批發零售貿易、住宿餐飲業、旅遊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指導上述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相關的統計監測、調研和分析。
(四)人口社會科技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人口、社會、科技、服務業、勞動力、文化產業、民眾安全感、勞動工資、城市等統計調查和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統計監測,綜合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進行全地區的社會綜合指標體系評價;組織指導上述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監測、調研和分析。
(五)普查調查科(掛市政府普查辦牌子)
研究提出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計畫,經批准後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各項普查及社會經濟調查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調查監測和統計分析;負責普查的日常工作,組織進行普查資料的開發套用。
(六)能源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和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縣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統計數據進行分析研究。
領導及分工
黃同峰同志: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學林同志: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負責政工、紀檢工作;
2、分管法規科、信息中心工作;
3、負責全局工作事項的督辦。
修玉勇同志:統計局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
1、分管行政相關工作;
2、負責包村工作;
3、協助分管招商引資工作。
徐成娥同志: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負責統計相關業務工作;
2、分管經濟調查大隊、企業科工作;
3、負責煙臺市及鎮(街道、區)責任制考核工作;
4、負責有關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趙學傑同志:統計局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
1、負責綜合科及核算、投資、服務業等相關業務工作;
2、負責煙臺市及鎮(街道、區)責任制考核工作;
3、協助分管招商引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