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處置法

海洋處置法

海洋處置法是指根據垃圾的成分、有害物質的含量等,通過海洋傾倒法或遠洋焚燒法對垃圾進行處理。

英文

marine disposal method

拼音

hai yang chu zhi fa

定義

海洋處置法是指通過相應的物理、化學、生物手段對垃圾在海洋進行處置。

方法

海洋處置法分為海洋傾倒法和遠洋焚燒法兩種。

前者是利用船舶、航空器、平台等載運工具,將固體廢物投入距離和深度適宜的海洋區域,利用海洋的容量和自淨能力處理固體廢物的方法;

後者是利用焚燒船在遠海對廢物進行燃燒,再將燃燒殘渣和冷凝液直接排入海洋的固體廢物處置方法。

處理注意事項

並不是所有的廢物都可以採用海洋傾倒法進行處理,根據廢物的成分、有害物質的含量以及對海洋環境的影響程度,可以將固體廢物分為三類:

①禁止傾倒的廢物,包括生物試劑、化學試劑、放射性廢物、可能沖蝕海岸的永久性惰性漂浮物質等,如有機鹵素、汞、鉻及其化合物、原油、石油煉製品、漂浮油脂類物質等;

②嚴格控制,經特別許可後可以傾倒的廢物,包括有機矽化合物、無機工藝廢料、有機工藝廢料、某些重金屬元素及化合物等;

③前述兩種物質以外的低毒和無毒廢物也可以傾倒。
遠洋焚燒主要套用於處理處置各種含氯的有機廢物,特點是焚燒氣體的淨化工藝相對簡單,焚燒氣體冷凝後的殘渣直接入海不會對海水中的氯平衡和酸度產生破壞。遠洋焚燒要求焚燒溫度應該在1250℃以上,燃燒效率在99.9%以上,不應有黑煙或者火焰蔓延。
近年來,隨著人們對保護環境生態重要性認識的加深和總體環境意識的提高,海洋處置已受到越來越多的限制,目前海洋處置已被國際公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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